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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的“底线”是“保障”,民生的“上限”则是“改善”。设置民生的“底线”和“上限”不仪彰显党和政府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的决心,而且体现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民生的“底线”和“上限”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不突破“底线”的前提下尽量达到“上限”,既要使民生得到保障而又不能仪仅停留和满足于此,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