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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P4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6-0270-01
国库监督是国库在办理预算资金收支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和人大批准的预算等,对预算资金收支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的实施审核监督,以发挥国库的纠错功能和权益保障功能的一种行为。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变化和国库信息化趋势加强,新业务、新程序、新制度层出不穷,国库的核算理念、核算手段、核算方法和核算流程发生较大的变化,而国库监督由于监督方式落后、监督理念滞后、监督机制失效、协同监管欠缺等因素制约,未能充分发挥国库监督应有监督和预警功能,监督效率低下,协同配套机制未见成效。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发展,更新国库监督理念,充分发挥国库监督职能,有效控制国库业务风险,提高国库业务监督工作质量,防控国库资金风险,是基层国库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层国库监督业务工作现状
近几年,地方人民银行随着国库数据集中系统(TCBS)、横向联网系统(TIPS)和国库管理信息系统(TIMS)的上线运作实现了无缝链接,新型简便的电子化缴税代替了落后繁杂的手工录入纸质税票,但由于受到人员分配、岗位分工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对事后监督的作用和重要性不够重视,导致基层国库工作者身兼数职的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工作环节容易出现差错,监督工作不能得到有效地开展。并且随着基层国库资金的清算方式、核算形式和清算渠道不断发生变化,国库监督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新业务、新程序、新挑战层出不穷,分析防范环节和风险点也随之增多。面对日益上升的业务量,为进一步提高国库监督工作质效,切实履行维护基层金融的稳定职责,亟需加强对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的重视,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从而保障国库监督质量。
二、基层国库事后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事后监督系统不完善,影响国库监督质效。随着国库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TCBS与TIPS接口,TIPS与财政、税务、商业银行等外单位联网,国库业务数据被电子信息数据所代替,现有的事后监督电子监督系统已经取代之前的手工翻阅逐笔对账。基层国库监督方式大都是营业结束后的第二天进行核对监督,缺乏对重要核算环节和资金风险点的有效控制与监督,即便出现问题也不能及时发现,从而使得事后监督的效力不能得到完全体现。国库事后监督电子系统虽已经上线,却仍处于不完善的阶段,仍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对操作日志的监督会出现不正常登录或签退,但详情里只是对登录或签退的时间进行了记录,却不能说明为何会出现差错、如何避免此类差错再次出现,限制了地方国库事后监督职能发挥其有效的作用。对收入进行手动监督时总会出现征收机关错误和征收级次的错误,但总是得不到解决,导致错误每天重现。国库事后监督系统要求连续五个工作日进行监督,不然會影响全国的监督进度,如若出现延迟监督,系统内并没有维护相应的参数,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个分支机构没有监督,进而影响了监督的进程。
(二)监督重点不明确,依据不足。地方国库事后监督的重心本应该是防范国库资金风险,提高资金安全性。新的国库事后监督电子系统的内容主要是检查记账是否准确、是否串科目串级次、操作日志是否出现异常,而对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的运行以及各种账表和各类登记簿的使用和登记情况无法监督。电子监督系统虽然已录入了相对的参数值,方便了日常操作,但其仍不够全面,对财政直拨款项是否存在非法拨款以及与开户单位对账情况等均未列入事后监督的范围内。再者,每次系统升级、出台新业务以及改变操作方式,都没有及时进行事后监督的重点及依据的调整,监督人员只能凭个人的理解和工作经验去作出监督。如若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任务不合规需要纠正的,很难找出准确的监督依据。
(三)国库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不能满足国库工作的需要,专业知识薄弱。国库新系统的推广使用,拓宽了国库工作的涉及面,增强了政策性要求,同时也使得国库工作对资金安全和风险防范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库业务量的不断增长以及工作内容的变化要求国库工作人员必须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要求,即迫切需要国库工作人员既熟悉国库管理制度,又了解相关财税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但是现在地方国库事后监督人员素质普遍低下,全能型人才相对缺乏。加之,国库业务培训很少,且事后监督人员也很少有机会去参加。国库监督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只能靠日常知识的积累,虽自学但其学习效率并不高,导致事后监督人员对新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不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国库监督人员由于缺乏统一和规范的业务指导,使得其素质的提高和监督工作很难合理、有效地开展。
(四)事后监督相关制度规定,考核体系建立不完善。现有的法规和制度建设之后问题较为突出,及时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差,不能有效督促国库事后监督发展,基层国库事后监督虽已运用电子监督系统,但由于是新的系统,操作人员没有可借鉴的实践经验,使得国库事后监督的执行力度减弱。国库新型业务的出现以及操作流程的改变也涉及到很多的细节性问题,这些问题还没有及时地得到解决。另外,地方国库事后监督没有明确地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效防范国库资金风险和提高国库工作质量与水平十分不利,造成监督人员和被监督人员对业务操作不够重视,错误屡改屡犯。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对新型监督系统的维护,完善监督系统。国库事后监督系统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对于系统出现的问题能够说明原因并给出解决的办法。同时,整合资料,征收机关与各基层国库原本的征收机关相一致,并对征收机关的级次进行划定区别,使它们能够各自对应。为了不影响全国国库事后监督的进程,事后监督系统应锁定没有及时进行事后监督的地方国库,催促其按时监督。对于监督操作人员而言,应及时按照上级的通知对监督系统的参数进行维护,并在监督的时候认真通过与原始信息进行对比,实现及时、高效监督,使监督更加规范。
(二)突出风险监督重要环节,重视风险识别和预警。不断提高地方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的风险预警和控制能力是国库事后监督的重点。事后监督工作就是对国库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行分析,不断加大对风险环节的预警力度。因此,事后监督人员应将监督的重心放在如国库内部往来、财政拨款、退库、更正、暂收款项的列账、查询查复、内外账务核对等容易出现漏洞及设计资金风险的环节,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资金安全性,还可以适当减少监督工作量。日常业务在审核、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生的差错,根据风险大小程度进行分类,并作出相应的处理,通过对监督中发现差错的深入剖析,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关注潜在风险,避免监督滞后的情况发生,从而提升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开展培训,强化监督人员的监督技能。加强国库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是新形势下地方国库业务发展所必需的。为了增强事后监督人员的风险意识,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操作技能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应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尤其是在系统升级后或推出新业务进行培训,以免新业务不熟悉而出现监督滞后、监督不力的问题。同时,还应通过自学的方式,加强日常工作的学习,熟知国库监督的相关规定,不断增强综合素质,尽职尽责,严格把关,发挥好事后监督在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完善事后监督制度及考核体系,统一监督流程和标准。为适应地方国库业务发展的需要,促进事后监督工作的规范化,事后监督考核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对统一监督操作流程和标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事后监督制度需要结合国库业务发展变化,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完善和统一监督标准、细化监督要求、规范监督制度及管理办法,建立具体、详细、全面的适应国库业务的规章制度,明确事后监督的监督内容、监督方法,切实提高制度的协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除此之外,为了做好地方国库事后监督工作,还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事后监督工作纳入全年考核评比的考核力度,奖罚分明,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国库监督是国库在办理预算资金收支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和人大批准的预算等,对预算资金收支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的实施审核监督,以发挥国库的纠错功能和权益保障功能的一种行为。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变化和国库信息化趋势加强,新业务、新程序、新制度层出不穷,国库的核算理念、核算手段、核算方法和核算流程发生较大的变化,而国库监督由于监督方式落后、监督理念滞后、监督机制失效、协同监管欠缺等因素制约,未能充分发挥国库监督应有监督和预警功能,监督效率低下,协同配套机制未见成效。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发展,更新国库监督理念,充分发挥国库监督职能,有效控制国库业务风险,提高国库业务监督工作质量,防控国库资金风险,是基层国库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层国库监督业务工作现状
近几年,地方人民银行随着国库数据集中系统(TCBS)、横向联网系统(TIPS)和国库管理信息系统(TIMS)的上线运作实现了无缝链接,新型简便的电子化缴税代替了落后繁杂的手工录入纸质税票,但由于受到人员分配、岗位分工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对事后监督的作用和重要性不够重视,导致基层国库工作者身兼数职的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工作环节容易出现差错,监督工作不能得到有效地开展。并且随着基层国库资金的清算方式、核算形式和清算渠道不断发生变化,国库监督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新业务、新程序、新挑战层出不穷,分析防范环节和风险点也随之增多。面对日益上升的业务量,为进一步提高国库监督工作质效,切实履行维护基层金融的稳定职责,亟需加强对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的重视,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从而保障国库监督质量。
二、基层国库事后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事后监督系统不完善,影响国库监督质效。随着国库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TCBS与TIPS接口,TIPS与财政、税务、商业银行等外单位联网,国库业务数据被电子信息数据所代替,现有的事后监督电子监督系统已经取代之前的手工翻阅逐笔对账。基层国库监督方式大都是营业结束后的第二天进行核对监督,缺乏对重要核算环节和资金风险点的有效控制与监督,即便出现问题也不能及时发现,从而使得事后监督的效力不能得到完全体现。国库事后监督电子系统虽已经上线,却仍处于不完善的阶段,仍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对操作日志的监督会出现不正常登录或签退,但详情里只是对登录或签退的时间进行了记录,却不能说明为何会出现差错、如何避免此类差错再次出现,限制了地方国库事后监督职能发挥其有效的作用。对收入进行手动监督时总会出现征收机关错误和征收级次的错误,但总是得不到解决,导致错误每天重现。国库事后监督系统要求连续五个工作日进行监督,不然會影响全国的监督进度,如若出现延迟监督,系统内并没有维护相应的参数,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个分支机构没有监督,进而影响了监督的进程。
(二)监督重点不明确,依据不足。地方国库事后监督的重心本应该是防范国库资金风险,提高资金安全性。新的国库事后监督电子系统的内容主要是检查记账是否准确、是否串科目串级次、操作日志是否出现异常,而对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的运行以及各种账表和各类登记簿的使用和登记情况无法监督。电子监督系统虽然已录入了相对的参数值,方便了日常操作,但其仍不够全面,对财政直拨款项是否存在非法拨款以及与开户单位对账情况等均未列入事后监督的范围内。再者,每次系统升级、出台新业务以及改变操作方式,都没有及时进行事后监督的重点及依据的调整,监督人员只能凭个人的理解和工作经验去作出监督。如若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任务不合规需要纠正的,很难找出准确的监督依据。
(三)国库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不能满足国库工作的需要,专业知识薄弱。国库新系统的推广使用,拓宽了国库工作的涉及面,增强了政策性要求,同时也使得国库工作对资金安全和风险防范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库业务量的不断增长以及工作内容的变化要求国库工作人员必须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要求,即迫切需要国库工作人员既熟悉国库管理制度,又了解相关财税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但是现在地方国库事后监督人员素质普遍低下,全能型人才相对缺乏。加之,国库业务培训很少,且事后监督人员也很少有机会去参加。国库监督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只能靠日常知识的积累,虽自学但其学习效率并不高,导致事后监督人员对新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不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国库监督人员由于缺乏统一和规范的业务指导,使得其素质的提高和监督工作很难合理、有效地开展。
(四)事后监督相关制度规定,考核体系建立不完善。现有的法规和制度建设之后问题较为突出,及时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差,不能有效督促国库事后监督发展,基层国库事后监督虽已运用电子监督系统,但由于是新的系统,操作人员没有可借鉴的实践经验,使得国库事后监督的执行力度减弱。国库新型业务的出现以及操作流程的改变也涉及到很多的细节性问题,这些问题还没有及时地得到解决。另外,地方国库事后监督没有明确地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效防范国库资金风险和提高国库工作质量与水平十分不利,造成监督人员和被监督人员对业务操作不够重视,错误屡改屡犯。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对新型监督系统的维护,完善监督系统。国库事后监督系统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对于系统出现的问题能够说明原因并给出解决的办法。同时,整合资料,征收机关与各基层国库原本的征收机关相一致,并对征收机关的级次进行划定区别,使它们能够各自对应。为了不影响全国国库事后监督的进程,事后监督系统应锁定没有及时进行事后监督的地方国库,催促其按时监督。对于监督操作人员而言,应及时按照上级的通知对监督系统的参数进行维护,并在监督的时候认真通过与原始信息进行对比,实现及时、高效监督,使监督更加规范。
(二)突出风险监督重要环节,重视风险识别和预警。不断提高地方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的风险预警和控制能力是国库事后监督的重点。事后监督工作就是对国库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行分析,不断加大对风险环节的预警力度。因此,事后监督人员应将监督的重心放在如国库内部往来、财政拨款、退库、更正、暂收款项的列账、查询查复、内外账务核对等容易出现漏洞及设计资金风险的环节,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资金安全性,还可以适当减少监督工作量。日常业务在审核、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生的差错,根据风险大小程度进行分类,并作出相应的处理,通过对监督中发现差错的深入剖析,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关注潜在风险,避免监督滞后的情况发生,从而提升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开展培训,强化监督人员的监督技能。加强国库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是新形势下地方国库业务发展所必需的。为了增强事后监督人员的风险意识,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操作技能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应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尤其是在系统升级后或推出新业务进行培训,以免新业务不熟悉而出现监督滞后、监督不力的问题。同时,还应通过自学的方式,加强日常工作的学习,熟知国库监督的相关规定,不断增强综合素质,尽职尽责,严格把关,发挥好事后监督在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完善事后监督制度及考核体系,统一监督流程和标准。为适应地方国库业务发展的需要,促进事后监督工作的规范化,事后监督考核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对统一监督操作流程和标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事后监督制度需要结合国库业务发展变化,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完善和统一监督标准、细化监督要求、规范监督制度及管理办法,建立具体、详细、全面的适应国库业务的规章制度,明确事后监督的监督内容、监督方法,切实提高制度的协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除此之外,为了做好地方国库事后监督工作,还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事后监督工作纳入全年考核评比的考核力度,奖罚分明,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