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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多的趋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带来挑战。我国现行监护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亲属权的监护缺乏有效监管、对监护人资格的规定不完善、没有设立专门的监护监督机构、监护监督人导致国家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缺位等,这使得我国现行监护制度难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笔者认为,要从建立未成年人监护督促机制、未成年人国家代位监护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等方面来完善国家监护制度,以弥补家庭监护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