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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发展和就业保障有着重要意义。由于资金压力,小微企业往往无法健康发展。本文描述了小微企业的概念与扶持意义,探讨小微企业存在的现实问题并仔细分析,从而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希望对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法律对策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其数量占到我国企业总数量的95%以上,市场十分活跃。小微企业往往由于资金不足,缺乏市场竞争力,需要政府的扶持来弥补资金方面的不足。但是,仅仅依靠国家的扶持,是不能保证全国众多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的,必须出台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支撑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一、 小微企业的概念
2011年7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中型、小型和微型。区分的标准包括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指标,并针对不同的行业执行不同的标准。
二、 扶持小微企业的意义与途径
(一)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的意义。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业总数有5000万户左右。小微企业准入门槛低,创办速度快,而且企业类型多为劳动密集型,可以创造大量就业,对稳定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渠道。扶持小微企业,帮助小微企业减少经营压力,帮助其度过难关,促进其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转型都意义重大。目前中国西部10省市的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实有总户数的16.16%;中部9省市的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户数的22.24%;东部12省市的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户数的61.6%。中国小微企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大约分别占中国经济总量的60%、57%和40%,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
(二)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的途径
1.税率优惠。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税率扶持,表现在多个方面。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所需引进的进口设备、套件和备件等,可以免收关税。小微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存在困难时,可以申请减免。小微企业面临特殊困难无法按期纳税时,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年应纳税额低的小微企业,还可以减按50%缴纳税款,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融资优惠。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全国性证券交易系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此外,免除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印花税。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实行担保的,其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还可以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
3.行政优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等几十个品类的收费项目。
4.专项基金。国家从2012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超过150亿元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基金一部分用于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作为母基金,另一部分用来支持地方引导基金。而且,两部门表示,专项基金将向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众多小微企业倾斜。
三、 小微企业扶持中的相关问题分析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本身就比较大,资金链不稳定,对于资金的需求就更加迫切了。寻求金融机构或其他大企业的帮助,是当前众多小微企业的主要发展途径。这些年,国家陆续出台不少的扶持政策,但是政策的发布往往滞后于小微企业生态环境的变化,小微企业的融资存在较多问题。
(一)小微企业的的融资政策存在弊端。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很多时候都倒在了“缺钱”的问题上。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性措施用来保障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也显得颇为“照顾”,但是这种政策导向往往将重点放在了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干预上。此外,多数情况下,对于小微企业的扶持方式是直接贴补企业,这使得大量的小微企业与扶持基金产生较大的距离,企业无法得到应有的实惠。
(二)小微企业融资缺乏担保体系。就目前而言,我国小微企业的贷款方式较为单一,担保方式也十分僵化。国内的企业更愿意向商业银行寻求帮助,而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体系极为死板,小微企业无法快速获得资金支持,导致企业发展受阻。此外,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没有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导致小微企业的自助创新能力无法纳入担保体系,无法实现对小微企业的真实价值评估,也进一步加大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难度。
(三)法制规范不健全。我国于2003年颁布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没有对中小企业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在中小企业权益维护方面的设计也缺乏进一步考虑,同时,针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的财政、税务、金融等方面的政策都不明确。此外,该法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的扶持力度不够。
(四)政策扶持机制不健全。各地政府都会出台相关政策,来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但是观察各地政策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政策的执行缺乏细致的指导。政府在面对小微企业发展问题时,更多的是以一种领导的姿态,而非以服务则的身份来为小微企业出谋划策。因此,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可能会导致小微企业的过度依赖,在失去政府扶持时,发展动力可能会出现不足。
(五)政府干预过多。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来保障国家经济的有序运行,各地方政府均响应国家政策,出台了一系列的经济发展政策,但是,这些政策缺乏法律的限制。而小微企业本身就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再遭遇政府的干预,很容易导致发展畸形。必须出台相应的法律措施,而不是依靠政府干预,才能保证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 法律对策
(一)发挥法律的引导规范作用。不再以政策来引导和规范小微企业,更多的寻求立法手段来规范和引导小微企业的经营范围,同时规定其参加各项经济活动的规则。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企业之间的竞争都需要法律来进行合理的引导,我国的立法机关,应该对于小微企业的相关法律更加关注,通过法律手段来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支撑手段。 (二)健全法律体系,保障小微企业发展
1.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首先,国家应该设立明确的管理机构,专门管理中小企业。不仅要结合各中小企业自身特点以及企业所处发展阶段来制定规划,同时要对中小企业的需求密切关注,维护其合法权益,最后要为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技术革新、融资等给予指导与扶持。
其次,依法建立良好的市场规则,公开公平,开放透明。使得小微企业在土地征用、人才招揽、信息渠道等方面与大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最后,通过法律规定,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纳税额,减轻其纳税负担,使其经营环境宽松化,效益提升能力最大化。
2.强化扶持政策的实施措施。政府在设立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时,往往没有给出详细的实施措施,这也造成了小微企业对政策解读能力的不足,从而导致一些小微企业不知如何寻求政府帮助,在面临巨大经营压力时,往往无法度过。因此,政策发布时一定要配合相应的实施细则。
3.确定小微企业立法原则。在为小微企业立法时,需要确定一定的立法原则,在法律制定时严格恪守原则。笔者认为在进行小微企业立法时,在保证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对小微企业尽量予以保护。其次,小微企业相关法律的指定时,应当多注重金融借贷的规章制度的制定。
4.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基金制度。对于小微企业的个人融资,国家应该取消限制,同时完善各类扶持基金的使用制度,改进基金的管理模式,将政府的扶持基金交给金融机构运营,发挥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同时注重对金融机构资源分配的监管。
总体来说,为小微企业构建合理的法律体系,可以保障小微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在立法过程中,把握基本原则,注重对小微企业的保护,相信对促进对市场经济发展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县新建村村委会)
参考文献:
[1]胡江宁. 小微企业亟待“去边缘化”[J].光彩,2011,(03):26-27.
[2]郁光华.经济增长与正式法律体系的作用[J].中外法学,2011,(01).
[3]陈蓉. 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的法律问题研究[J].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2):10-12
[4]张伦伦,李建军,钟毅.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依据评判及政策选择[J].财政税收经济研究,2013,(01).
[5]倪雄飞. 中小企业融资困局的经济法对策[J].河北法学,2009,(04).
关键词: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法律对策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其数量占到我国企业总数量的95%以上,市场十分活跃。小微企业往往由于资金不足,缺乏市场竞争力,需要政府的扶持来弥补资金方面的不足。但是,仅仅依靠国家的扶持,是不能保证全国众多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的,必须出台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支撑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一、 小微企业的概念
2011年7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中型、小型和微型。区分的标准包括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指标,并针对不同的行业执行不同的标准。
二、 扶持小微企业的意义与途径
(一)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的意义。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业总数有5000万户左右。小微企业准入门槛低,创办速度快,而且企业类型多为劳动密集型,可以创造大量就业,对稳定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渠道。扶持小微企业,帮助小微企业减少经营压力,帮助其度过难关,促进其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转型都意义重大。目前中国西部10省市的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实有总户数的16.16%;中部9省市的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户数的22.24%;东部12省市的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户数的61.6%。中国小微企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大约分别占中国经济总量的60%、57%和40%,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
(二)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的途径
1.税率优惠。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税率扶持,表现在多个方面。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所需引进的进口设备、套件和备件等,可以免收关税。小微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存在困难时,可以申请减免。小微企业面临特殊困难无法按期纳税时,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年应纳税额低的小微企业,还可以减按50%缴纳税款,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融资优惠。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全国性证券交易系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此外,免除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印花税。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实行担保的,其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还可以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
3.行政优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等几十个品类的收费项目。
4.专项基金。国家从2012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超过150亿元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基金一部分用于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作为母基金,另一部分用来支持地方引导基金。而且,两部门表示,专项基金将向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众多小微企业倾斜。
三、 小微企业扶持中的相关问题分析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本身就比较大,资金链不稳定,对于资金的需求就更加迫切了。寻求金融机构或其他大企业的帮助,是当前众多小微企业的主要发展途径。这些年,国家陆续出台不少的扶持政策,但是政策的发布往往滞后于小微企业生态环境的变化,小微企业的融资存在较多问题。
(一)小微企业的的融资政策存在弊端。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很多时候都倒在了“缺钱”的问题上。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性措施用来保障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也显得颇为“照顾”,但是这种政策导向往往将重点放在了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干预上。此外,多数情况下,对于小微企业的扶持方式是直接贴补企业,这使得大量的小微企业与扶持基金产生较大的距离,企业无法得到应有的实惠。
(二)小微企业融资缺乏担保体系。就目前而言,我国小微企业的贷款方式较为单一,担保方式也十分僵化。国内的企业更愿意向商业银行寻求帮助,而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体系极为死板,小微企业无法快速获得资金支持,导致企业发展受阻。此外,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没有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导致小微企业的自助创新能力无法纳入担保体系,无法实现对小微企业的真实价值评估,也进一步加大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难度。
(三)法制规范不健全。我国于2003年颁布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没有对中小企业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在中小企业权益维护方面的设计也缺乏进一步考虑,同时,针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的财政、税务、金融等方面的政策都不明确。此外,该法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的扶持力度不够。
(四)政策扶持机制不健全。各地政府都会出台相关政策,来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但是观察各地政策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政策的执行缺乏细致的指导。政府在面对小微企业发展问题时,更多的是以一种领导的姿态,而非以服务则的身份来为小微企业出谋划策。因此,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可能会导致小微企业的过度依赖,在失去政府扶持时,发展动力可能会出现不足。
(五)政府干预过多。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来保障国家经济的有序运行,各地方政府均响应国家政策,出台了一系列的经济发展政策,但是,这些政策缺乏法律的限制。而小微企业本身就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再遭遇政府的干预,很容易导致发展畸形。必须出台相应的法律措施,而不是依靠政府干预,才能保证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 法律对策
(一)发挥法律的引导规范作用。不再以政策来引导和规范小微企业,更多的寻求立法手段来规范和引导小微企业的经营范围,同时规定其参加各项经济活动的规则。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企业之间的竞争都需要法律来进行合理的引导,我国的立法机关,应该对于小微企业的相关法律更加关注,通过法律手段来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支撑手段。 (二)健全法律体系,保障小微企业发展
1.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首先,国家应该设立明确的管理机构,专门管理中小企业。不仅要结合各中小企业自身特点以及企业所处发展阶段来制定规划,同时要对中小企业的需求密切关注,维护其合法权益,最后要为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技术革新、融资等给予指导与扶持。
其次,依法建立良好的市场规则,公开公平,开放透明。使得小微企业在土地征用、人才招揽、信息渠道等方面与大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最后,通过法律规定,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纳税额,减轻其纳税负担,使其经营环境宽松化,效益提升能力最大化。
2.强化扶持政策的实施措施。政府在设立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时,往往没有给出详细的实施措施,这也造成了小微企业对政策解读能力的不足,从而导致一些小微企业不知如何寻求政府帮助,在面临巨大经营压力时,往往无法度过。因此,政策发布时一定要配合相应的实施细则。
3.确定小微企业立法原则。在为小微企业立法时,需要确定一定的立法原则,在法律制定时严格恪守原则。笔者认为在进行小微企业立法时,在保证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对小微企业尽量予以保护。其次,小微企业相关法律的指定时,应当多注重金融借贷的规章制度的制定。
4.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基金制度。对于小微企业的个人融资,国家应该取消限制,同时完善各类扶持基金的使用制度,改进基金的管理模式,将政府的扶持基金交给金融机构运营,发挥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同时注重对金融机构资源分配的监管。
总体来说,为小微企业构建合理的法律体系,可以保障小微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在立法过程中,把握基本原则,注重对小微企业的保护,相信对促进对市场经济发展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县新建村村委会)
参考文献:
[1]胡江宁. 小微企业亟待“去边缘化”[J].光彩,2011,(03):26-27.
[2]郁光华.经济增长与正式法律体系的作用[J].中外法学,2011,(01).
[3]陈蓉. 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的法律问题研究[J].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2):10-12
[4]张伦伦,李建军,钟毅.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依据评判及政策选择[J].财政税收经济研究,2013,(01).
[5]倪雄飞. 中小企业融资困局的经济法对策[J].河北法学,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