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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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产权大发展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逐渐形成,法治化水平日益提升。目前已建立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司法保护为主导的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模式得到有效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司法、执法建设既取得了很大成绩,也任重而道远。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模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治配套措施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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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共犯论或不法共犯论的处罚根据无法为解决承继帮助犯问题提供理论根基,因果共犯论能够为解决承继帮助犯问题提供理论前提。在因果共犯论下,承继帮助犯中不可能承继介入前正犯行为已经造成的任何结果,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不可能回溯地归属”,而只能与介入后的正犯行为探讨是否成立帮助关系。基于评价角度的不同,正犯行为具有相对性,承继帮助犯所介入的正犯行为需要从帮助犯的视角进行规范性再评价,而并非一味强调正犯行为的决定性。因此,全面否定说和限制否定说(一般情形)则是解决承继帮助犯归责问题的适正学说。
正确理解和合法使用诱惑侦查与哲学本体论和方法论紧密相连。从本体论的角度解读诱惑侦查,能合理界定其涵义,基本廓清其合法性判断标准并付诸实践;从方法论的角度解读诱惑侦查,从侦查目的、侦查途径、侦查策略和方法技巧着手,以扩展其方法选择系统;进而丰富诱惑侦查的哲学本体论和方法论基础,完善侦查学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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