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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办发[2012]3号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分工及重点专项工作任务交办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分工负责。各牵头单位负责人要召集各配合单位负责人对分工及交办意见进行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