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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使多年造林、护林的成果被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会影响社会稳定,给社会、生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带来危害。近年来,由于森林地被物增加,群众生产性用火不断。森林防火工作面临异常严峻的态势。抓好森林防火,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推进生态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落实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迅速、有效地处置森林火情,减少损失,做到快速反应,确保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森林防火紧急会议有关精神和安排,我市多措并举,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我省是森林大省,森林防火工作有着极其特殊的重要性,不仅关系我省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全省乃至东北、华北地区的生态屏障安全。各级领导一定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责任人要肩负起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职责,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森林防火工作第一线的乡镇长和林场场长,是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者,必须肩负起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管理控制野外火源、林区居民点森林消防安全和积极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责任。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及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义务。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
随着平原地区林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尤其是杨树及其他速生丰产林的增加,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也在不断地增加。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使人们提高警惕,在淡薄的防火意识中警醒过来。可利用电视讲话,电视专题片,文娱活动,张贴公告、宣传画、书写护林防火标语,流动广播宣传车,科技大集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林业主管部门的技术人员也可以利用下乡传播农业科技的同时宣传防火知识,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3.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各种火险隐患
各县(市)要针对近期野外生产生活用火急剧增多的实际,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按照“堵疏结合”原则,在森林火险不太高的时段,严格控制计划烧除和农事用火,有组织、有计划地为生产用火提供服务和保障。经过批准的野外用火,要加强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规程组织实施,必要时由森林消防队伍进行监烧。遇有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四级)或橙色、红色森林火险警报时,要立即停止野外用火审批,严格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对于野外吸烟、做饭等违规生活用火,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用火者和相关责任人。
4.做好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要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實际,尽快补充灭火物资,将防火物资分配至各重点林区和护林站点,保证做到一有火情,拉得出,用得上。同时各县市要建全防火物资使用制度,对防火物资进入库进行登记造册,严格管理,严禁防火物资挪作他用。
5.加强应急通信,保障信息畅通
各县(市)应建立防火通讯网络,在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设置卫星电话、短波电台、超短波电台等通信工具。同时,要加快编制地区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对预案进行经常性实践演练,做到万无一失,保证拉得出用得上,切实增强扑火指挥调度能力。
6.完善森林防火运行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各责任单位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尽快、全面进入工作状态,完善森林防火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与完善规章制度、启动每天零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防火运行机制。今年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将仍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护林指挥部统一指挥,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务必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预防和扑救的整体合力。
7.提高预警响应机制
充分利用各种监测手段,对重点地域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测巡护,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对高火险区实施“靠前屯兵、重点布防”,有效缩小扑火半径,确保发生火情迅速出动;组织扑火小分队加大对偏远地区、雷击多发区和林农交错地带的预警巡护密度,做到发生火情快速反应,重兵投入,加强各类扑火队伍的扑火安全知识学习和实战演练,提高扑火队员安全扑救和紧急避险能力。
8.加大依法治火力度
各地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对失职、渎职、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和组织扑火不得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人员处以经济重罚。
9.狠抓责任追究
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对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我省是森林大省,森林防火工作有着极其特殊的重要性,不仅关系我省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全省乃至东北、华北地区的生态屏障安全。各级领导一定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责任人要肩负起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职责,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森林防火工作第一线的乡镇长和林场场长,是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者,必须肩负起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管理控制野外火源、林区居民点森林消防安全和积极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责任。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及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义务。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
随着平原地区林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尤其是杨树及其他速生丰产林的增加,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也在不断地增加。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使人们提高警惕,在淡薄的防火意识中警醒过来。可利用电视讲话,电视专题片,文娱活动,张贴公告、宣传画、书写护林防火标语,流动广播宣传车,科技大集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林业主管部门的技术人员也可以利用下乡传播农业科技的同时宣传防火知识,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3.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各种火险隐患
各县(市)要针对近期野外生产生活用火急剧增多的实际,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按照“堵疏结合”原则,在森林火险不太高的时段,严格控制计划烧除和农事用火,有组织、有计划地为生产用火提供服务和保障。经过批准的野外用火,要加强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规程组织实施,必要时由森林消防队伍进行监烧。遇有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四级)或橙色、红色森林火险警报时,要立即停止野外用火审批,严格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对于野外吸烟、做饭等违规生活用火,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用火者和相关责任人。
4.做好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要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實际,尽快补充灭火物资,将防火物资分配至各重点林区和护林站点,保证做到一有火情,拉得出,用得上。同时各县市要建全防火物资使用制度,对防火物资进入库进行登记造册,严格管理,严禁防火物资挪作他用。
5.加强应急通信,保障信息畅通
各县(市)应建立防火通讯网络,在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设置卫星电话、短波电台、超短波电台等通信工具。同时,要加快编制地区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对预案进行经常性实践演练,做到万无一失,保证拉得出用得上,切实增强扑火指挥调度能力。
6.完善森林防火运行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各责任单位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尽快、全面进入工作状态,完善森林防火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与完善规章制度、启动每天零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防火运行机制。今年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将仍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护林指挥部统一指挥,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务必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预防和扑救的整体合力。
7.提高预警响应机制
充分利用各种监测手段,对重点地域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测巡护,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对高火险区实施“靠前屯兵、重点布防”,有效缩小扑火半径,确保发生火情迅速出动;组织扑火小分队加大对偏远地区、雷击多发区和林农交错地带的预警巡护密度,做到发生火情快速反应,重兵投入,加强各类扑火队伍的扑火安全知识学习和实战演练,提高扑火队员安全扑救和紧急避险能力。
8.加大依法治火力度
各地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对失职、渎职、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和组织扑火不得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人员处以经济重罚。
9.狠抓责任追究
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对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