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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耕还林还草,提出了两个方面的建议:1.在草原、荒漠和高寒高原地区,由于生物气候带规律性的制约,天然林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但在非林地带的局部地段,如:山地阴坡、沟谷底部、河岸湖滨低地和含水较多的沙地,则有森林存在,而且宜于造林.种树与生物气候带之间的这种辩证关系应予以更多的考虑.不仅如此,在营林目的、林业的概念、森林结构以及树种等方面都要求作相应的修改,以适应干旱-半干旱的非森林气候.目前在林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着把灌木和灌丛等同于林木和森林的荒诞问题.它可能给生态学、生物学、林学甚至自然地理学带来概念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