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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实行“营改增”后,第三产业的税制发生的很大的变化,本文就“营改增”政策对运输费用前后处理的改变做一个简要的介绍,并对改革后运费的抵扣问题做了简单的总结和归纳,针对运费在用友U10.1平台的具体运用做了归类,以供竞赛学习和实际应用。目的在于提醒会计人员在“营改增”政策下注意采用正确的会计软件方法,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关键词:“营改增”;运费项目;用友U8
中图分类号:F2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一、引言
由于近几年的税制重复征收现象严重,国家意在改革现有的税务体制,营改增无疑是政府探索改革的积极信号。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本文将从用友U8V10.1的操作平台出发,比较营改增前后的会计软件流程的不同。
改革后的交通运输企业由原来的具有开具营业税发票的资格改为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增值税发票中的专用发票,可以和其他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一样可以进行认证抵扣,针对这一改革变化而带来的会计处理及实际业务操作的问题,本文主要就运费抵扣问题在用友U10.1会计处理平台上的变化做一些简单的分析。
二、营改增前的会计处理原则
“营改增”之前,企业取得的运费结算单据,没有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收到的运费单据一般只有注明的运费金额,在处理中可以按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金额(不含搬运费、保险费)按7%进行抵扣,在会计核算中,按93%计入实际运费,按7%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例:X公司本月为采购商品支付运费50000元,已取得运费结算单据,银行存款支付。要在用友ERP—U8V10.1 财务软件中完成该业务,其操作流程如下:
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找到运费发票后,填制好运费发票,再对运费发票和产品入库单进行结算。在存货核算系统记账后生成的会计处理凭证如下:
借:在途物资46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500
贷:银行存款50000
三、营改增后的会计处理原则
“营改增”后,运输企业开始划分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相应的运费的单据类型也开始改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可能出现的运费单据种类:
1.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增增值税纳税人,都要采用简易计税的方法,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征收管理方式采用了简易处理方式,征收率为3%;
2.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企业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与其他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性质一样,可以抵扣,税率为11%。其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11%。
(二)针对以上单据,企业相应的会计处理也有所区别
1.如果企业收到的是纳税人开出的普通运费发票
因为是纳税人开出的是普通运费发票,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企业取得的不符合运费抵扣的原则,不能采用之前的方法将运费的进项税额部分予以抵扣,应将全额计入费用或者成本。
在用友U8V10.1的具体处理如下:
例如:2015年1月20日,X公司销售商品发生运费1000元,取得运输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运费暂欠。
①修改单据格式
修改销售费用支出单格式设置——表头项目——增加“单据流向、费用供应商”项目。
②填制销售费用支出单
业务工作——销售管理——销售费用支出单——表头(单据流向:其他应付单)——表体:运输费——保存——审核
③制单处理
应付款系统——应付单审核——应付款系统的审核——制单处理:选择应付单制单
最终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关键词:“营改增”;运费项目;用友U8
中图分类号:F2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一、引言
由于近几年的税制重复征收现象严重,国家意在改革现有的税务体制,营改增无疑是政府探索改革的积极信号。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本文将从用友U8V10.1的操作平台出发,比较营改增前后的会计软件流程的不同。
改革后的交通运输企业由原来的具有开具营业税发票的资格改为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增值税发票中的专用发票,可以和其他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一样可以进行认证抵扣,针对这一改革变化而带来的会计处理及实际业务操作的问题,本文主要就运费抵扣问题在用友U10.1会计处理平台上的变化做一些简单的分析。
二、营改增前的会计处理原则
“营改增”之前,企业取得的运费结算单据,没有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收到的运费单据一般只有注明的运费金额,在处理中可以按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金额(不含搬运费、保险费)按7%进行抵扣,在会计核算中,按93%计入实际运费,按7%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例:X公司本月为采购商品支付运费50000元,已取得运费结算单据,银行存款支付。要在用友ERP—U8V10.1 财务软件中完成该业务,其操作流程如下:
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找到运费发票后,填制好运费发票,再对运费发票和产品入库单进行结算。在存货核算系统记账后生成的会计处理凭证如下:
借:在途物资46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500
贷:银行存款50000
三、营改增后的会计处理原则
“营改增”后,运输企业开始划分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相应的运费的单据类型也开始改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可能出现的运费单据种类:
1.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增增值税纳税人,都要采用简易计税的方法,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征收管理方式采用了简易处理方式,征收率为3%;
2.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企业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与其他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性质一样,可以抵扣,税率为11%。其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11%。
(二)针对以上单据,企业相应的会计处理也有所区别
1.如果企业收到的是纳税人开出的普通运费发票
因为是纳税人开出的是普通运费发票,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企业取得的不符合运费抵扣的原则,不能采用之前的方法将运费的进项税额部分予以抵扣,应将全额计入费用或者成本。
在用友U8V10.1的具体处理如下:
例如:2015年1月20日,X公司销售商品发生运费1000元,取得运输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运费暂欠。
①修改单据格式
修改销售费用支出单格式设置——表头项目——增加“单据流向、费用供应商”项目。
②填制销售费用支出单
业务工作——销售管理——销售费用支出单——表头(单据流向:其他应付单)——表体:运输费——保存——审核
③制单处理
应付款系统——应付单审核——应付款系统的审核——制单处理:选择应付单制单
最终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