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反向行为保全研究

来源 :中国应用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ob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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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中冷静期制度的设置,客观上增加了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反通知—恢复”机制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这就进一步放大了恶意投诉给平台内经营者带来的伤害。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向行为保全作为一种司法机制,让平台内经营者可以快速维权,对于遏制恶意通知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认为,反向行为保全是一种对恶意投诉的重要程序性制衡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9条首次规定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向行为保全程序。在程序上,平台内经营者可以提起恶意通知之诉,从而实现由住所地法院管辖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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