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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释放出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强烈信号。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系列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坚决做到“十个不能”。
一是不能等待观望。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之后,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心存犹疑。有的认为中央抓作风是一阵子的事,不可能坚持多久;有的认为吃喝之风是历史顽症,不可能抓出成效;更有甚者对中央的要求置若罔闻,打折扣、搞变通。从近几年查处和曝光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看,很大一部分就是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的党员干部所为。活生生的案例再次警醒我们,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绝对是动真碰硬的,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员干部一定要破除侥幸心理和观望思想,做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的先行者、示范者、带动者、坚定者。
二是不能随大流。一些腐败分子总是把自己走上腐败堕落之路归结为“随大流”,殊不知这种“随大流”不是立足于党和人民的利益,而是纯粹从个人的私利私欲出发,是个人违纪违法的一种托词和辩解。党员姓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人生必修课。为此,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兢兢业业干事,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始终使自己在五光十色的社会之中保持平静之心,在嘈杂喧嚣的市场之中保持清纯之气。
三是不能玩噱头。《党章》规定: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当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看不听不信主流媒体信息,私下在微信、朋友圈听信传播小道消息,对一些涉及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自认为是“时尚”“噱头”等等。这些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许的,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明确要求,自觉地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人生准则,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四是不能瞎吹牛。当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习惯于在工作中“造势”“作秀”:有的一味迎合上级的喜好,上级喜欢听什么,就讲什么,甚至编造假情况、假数字;有的不敢面对问题和困难,遇到矛盾绕道走,面对困难不担当;有的好做表面文章,讲道理头头是道,就是不见行动,讲思路一套又一套,就是不见落实,讲经验一条又一条,就是不见实效,等等。这些都是对组织不老实的表现,对党的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对这种现象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党章党规党纪明确告诉我们:一个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忠诚老实,襟怀坦白,绝不能隐瞒事实真相,报喜不报忧,更不能弄虚作假,骗取组织信任和荣誉。
五是不能铺张浪费。“俭则约,约则百善俱兴;侈则肆,肆则百恶俱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执行八项规定为突破口,新制定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扎紧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笼子。新形势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浪费也是腐败的观念,自觉把勤俭节约作为政德标准,不搞排场、不破标准,事事简朴、处处节约,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六是不能乱插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就要受到纪律惩戒;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以及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也要给予党纪处分。这就给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乱干预乱插手行政事务立了规矩、划了红线。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时刻念好“纪律”这个经,绷紧“规矩”这根弦,坚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切实做到用权不任性。
七是不能擅作主。《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如果领导干部搞“一言堂”“家长制”,不仅违反了《党章》,妨碍党内民主生活的发展,而且不能凝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容易导致决策上的失误,造成事业不兴、风气不正、人心不齐。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应当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做到按规则、按程序办事,不搞一言堂、家長制,不搞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只有这样,才能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八是不能不作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这是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时下,有一些人背地里不负责任议论,说什么官员不作为是当前的反腐败斗争造成的。致使一些党员干部模糊了视线、混淆了是非。“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在新长征路上,我们党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如此崇高的目标和任务,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为之奋斗不懈,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一种对待事业、使命、职责的敬畏态度和负责精神,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坚持把敬业奉献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勤奋执著工作中享受为人民服务带来的成就和愉悦。
九是不能不监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相关法律也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是其行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了玩忽职守罪。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执纪执法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失责渎职的概率较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居于权力岗位的同志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认真履职尽责,一项工作一项工作排查廉政风险,一个岗位一个岗位建章立制,一个流程一个流程规范操作,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管就跟踪到哪里,确保关键岗位不失控、关键权力不滥用。
十是不能自顾自。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是党章党规党纪赋予的职责,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受好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个别党员干部在管班子、带队伍上存有盲区,对身边同志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觉性不高,抓得不紧、管得不严,自认为只要自己不出问题就行了。殊不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详细明确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六类情形必须问责。为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坚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按照党章党规党纪的明确要求,从我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动党风政风好转,带动政治生态全面净化,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上。
(作者系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丁和平
一是不能等待观望。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之后,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心存犹疑。有的认为中央抓作风是一阵子的事,不可能坚持多久;有的认为吃喝之风是历史顽症,不可能抓出成效;更有甚者对中央的要求置若罔闻,打折扣、搞变通。从近几年查处和曝光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看,很大一部分就是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的党员干部所为。活生生的案例再次警醒我们,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绝对是动真碰硬的,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员干部一定要破除侥幸心理和观望思想,做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的先行者、示范者、带动者、坚定者。
二是不能随大流。一些腐败分子总是把自己走上腐败堕落之路归结为“随大流”,殊不知这种“随大流”不是立足于党和人民的利益,而是纯粹从个人的私利私欲出发,是个人违纪违法的一种托词和辩解。党员姓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人生必修课。为此,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兢兢业业干事,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始终使自己在五光十色的社会之中保持平静之心,在嘈杂喧嚣的市场之中保持清纯之气。
三是不能玩噱头。《党章》规定: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当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看不听不信主流媒体信息,私下在微信、朋友圈听信传播小道消息,对一些涉及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自认为是“时尚”“噱头”等等。这些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许的,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明确要求,自觉地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人生准则,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四是不能瞎吹牛。当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习惯于在工作中“造势”“作秀”:有的一味迎合上级的喜好,上级喜欢听什么,就讲什么,甚至编造假情况、假数字;有的不敢面对问题和困难,遇到矛盾绕道走,面对困难不担当;有的好做表面文章,讲道理头头是道,就是不见行动,讲思路一套又一套,就是不见落实,讲经验一条又一条,就是不见实效,等等。这些都是对组织不老实的表现,对党的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对这种现象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党章党规党纪明确告诉我们:一个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忠诚老实,襟怀坦白,绝不能隐瞒事实真相,报喜不报忧,更不能弄虚作假,骗取组织信任和荣誉。
五是不能铺张浪费。“俭则约,约则百善俱兴;侈则肆,肆则百恶俱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执行八项规定为突破口,新制定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扎紧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笼子。新形势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浪费也是腐败的观念,自觉把勤俭节约作为政德标准,不搞排场、不破标准,事事简朴、处处节约,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六是不能乱插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就要受到纪律惩戒;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以及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也要给予党纪处分。这就给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乱干预乱插手行政事务立了规矩、划了红线。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时刻念好“纪律”这个经,绷紧“规矩”这根弦,坚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切实做到用权不任性。
七是不能擅作主。《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如果领导干部搞“一言堂”“家长制”,不仅违反了《党章》,妨碍党内民主生活的发展,而且不能凝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容易导致决策上的失误,造成事业不兴、风气不正、人心不齐。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应当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做到按规则、按程序办事,不搞一言堂、家長制,不搞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只有这样,才能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八是不能不作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这是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时下,有一些人背地里不负责任议论,说什么官员不作为是当前的反腐败斗争造成的。致使一些党员干部模糊了视线、混淆了是非。“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在新长征路上,我们党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如此崇高的目标和任务,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为之奋斗不懈,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一种对待事业、使命、职责的敬畏态度和负责精神,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坚持把敬业奉献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勤奋执著工作中享受为人民服务带来的成就和愉悦。
九是不能不监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相关法律也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是其行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了玩忽职守罪。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执纪执法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失责渎职的概率较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居于权力岗位的同志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认真履职尽责,一项工作一项工作排查廉政风险,一个岗位一个岗位建章立制,一个流程一个流程规范操作,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管就跟踪到哪里,确保关键岗位不失控、关键权力不滥用。
十是不能自顾自。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是党章党规党纪赋予的职责,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受好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个别党员干部在管班子、带队伍上存有盲区,对身边同志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觉性不高,抓得不紧、管得不严,自认为只要自己不出问题就行了。殊不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详细明确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六类情形必须问责。为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坚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按照党章党规党纪的明确要求,从我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动党风政风好转,带动政治生态全面净化,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上。
(作者系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丁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