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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谊行为,又名为好意施惠、施惠关系等,是指行为人为增进与他人间情谊而作出的不受法律拘束的利他行为、情谊行为的特征在于其无偿性、无私性和当事人达成合意时的不受法律约束性.情谊行为的类型包括含有情谊因素的法律行为、纯粹情谊行为以及模糊情谊行为.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是情谊行为时,可以借鉴主观标准说、客观标准说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进行综合判断.情谊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是侵权而不是契约,情谊行为的侵权责任也可以适用约定排除规则和法定排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