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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及图形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专用。我国商标法实施已近六年,但什么是商品的通用名称仍然莫衷一是,这给厂商依法获取商标专用权,给商标注册的审查工作及商标专用权的仲裁及保护工作都带来了困难,现就商品通用名称与商品特定名称谈谈笔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