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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已明确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并将其列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我市自2009年开始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建立以省为筛查中心,我市妇幼保健所为分中心,市医院和矿务局总医院为采血机构的筛查网络。截止2011年12月31日已筛查新生儿3056人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现把我市新筛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简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