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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于商誉问题的既有文献,在对商誉构成进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尝试对商誉的确认进行拓展性的分析。本文首先对商誉进行了分解,指出商誉的构成应更"干净化",应该只包括"合并商誉"和被并购企业的自创商誉。前者的确认是因为存在客观的证据,而后者是因并购行为而得以显性化。以此为基础,本文探讨了商誉是否应该在财务报表上确认为一项资产、如何进行初始确认与后续确认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