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我国的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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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全面地论证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为我国民法学的繁光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作者深刻地阐述了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民法学的地位和作用,认为:民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又是发展商品经济必不可少的法律工具;是大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也是大商品经济发展的规律;是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强大武器,作者还论证了:民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强大武器,民法理论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最重要的理论基础之一。作者特别强调指出:在建立以调正商品经济为中心的我国法制体系中,民法处于很关键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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