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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买卖的特殊风险起因于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的不确定性。在目前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商品房预售制度相对于融资成本高、资金周转期长的现房销售模式,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为使楼市能保持健康发展,现行预售制度应该重新架构:加强实名制购房管理,在预售中限制商业炒作;建立房屋预售的市场准入制度、信用制度及风险基金;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