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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精神,经省委、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