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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通过计算机技术实现合同自动化的过程,电子合同可依据形式主义确立电子合同当事人;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中,法人的缔约能力可通过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进行确认,而对自然人的缔约能力则没有必要进行特殊限定;在电子错误的情况下,责任规制应当在立法上予以明确,可以意思自治为原则,兼顾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