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促进社会融合的实现路径

来源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toudemire2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角探讨当前我国社会组织促进非户籍常住人口社会融合的逻辑起点、内在机理、面临困境和实现路径.社会融合作为逻辑起点,是一个具有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多层次结构概念.社会组织促进社会融合是嵌入到整体系统中的.在宏观系统上,顶层设计为社会组织促进社会融合指明方向,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各层系统之间的互动;在中观系统上,社会组织体系及扩展关系网促成多样化的行动策略与社会资本积累机制,提高社会资本存量;在微观系统上,各群体积极性增加,逐步形成价值共识,增进社区认同感.面对宏观系统方面的顶层设计与基层治理脱节和制度政策法律不健全、中观系统方面的组织体系不成熟和公信力低、微观系统方面的公众参与度低等问题,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以提升能力建设,推进组织整合以建立成熟的社会组织体系,激发居民活力以培育积极的融合机制.
其他文献
民族村镇不仅是各民族自身文化的空间载体,更承载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下简称民族“三交”)这个历史过程的深刻印记.长期以来,民族村镇更多的是以自身民族的特色文化为基础而构建的发展路径,这造成了民族村镇同质化发展十分严重.如何破解这个难题,需要以系统观念,从民族“三交”的视角挖掘民族村镇中蕴涵的深刻历史内涵,从宏观整体的角度设计民族村镇的振兴路径.笔者以武陵山地区民族村镇为研究对象,通过总结民族村镇发展与“三交”的关联,分析目前民族村镇发展的问题,从文化线路的视角提出民族村镇区域联动发展的路径.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通过探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X镇侗寨通婚圈变迁,分析侗寨通婚圈变迁的原因以及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影响.随着高流动现代化社会的到来,民族内婚、姑舅表婚、指姓开亲等通婚规则被打破,村寨关系变迁、外出务工活跃、传媒行业兴起等成为影响通婚圈形态的主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侗寨通婚圈总体呈波浪式扩大形态,通婚圈变迁带来各民族共同性因素的增加,促使嵌入式居住格局的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有机发展,从而自然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
边民是生活在边境地区的国民群体,承担着稳边护边的特殊责任.铸牢边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巩固民族团结、实现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铸牢边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有有利因素,也有制约因素.要强化“兴边富民行动”铸牢边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功能,打牢边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社会、文化、政治、法治等基础,实现边境地区与内地的物质联通与民心相通,做到上下协同,久久为功.
新时代我国的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是在党的领导、政府依法管理下,不断拓展与全社会合作以及共同进行社会治理的路径与场域,将国家民族事务治理的目标融合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社会整体性的持续发展进步中.我国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呈现出党政领导下的“复合性”治理路径.这一路径具有治理现代化的共性,即从政府的管理管制转向社会多主体参与,但其不同于西方“国家与社会”二元化关系的治理模式,我国民族事务“党政领导下的复合性治理”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复合性、全域性的系统化国家治理行
为了强化民族意识并塑造文化认同,黎族地区进行了民族文化振兴的体系建构,黎祖大殿的建造是其中之一.以建筑叙事理论为切入点,从空间美学、场域建构、审美生境和审美体验等层面分析了黎族传统建筑艺术当代建构的方式与美学内涵.由于叙事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和建筑空间自身的文化性,黎祖大殿建构的不仅是展演黎族文化的精神空间,同时也是各民族文化交流的社会空间和全球化与地方化互嵌融合的文化空间.
非遗表演通过在地化集聚和同地化展演,对民俗文化传承创新和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基于“结构性-非结构性”分析框架,以西双版纳傣族园“天天泼水节”表演为个案,运用深度访谈、观察法等,探讨非遗表演的地方性建构过程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非遗表演中,政府、景区经营者、泼水演员和游客等多元主体通过空间表征和舞台化叙事参与地方性建构过程,其建构特征体现为宗教和传统文化的物质景观表征和具身性呈现,以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维度上.国家话语、消费逻辑、经济资本和文化习俗规则等结构性因素,以及日常生活实践和个人能动
飞地经济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基于飞地经济和区域协同发展理论,分析飞地经济模式的内在属性,探究我国飞地经济的运行机制,提出了构建和完善飞地经济运行机制的对策建议.
以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引领,以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切入点,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探索解决民族问题“新办法”所昭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就,综合论证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立场.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着力点,结合相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修订自治条例的实证做出分析,提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使这项制度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发挥制度优势等论断.
在中国现代国家构建进程中,传统家国观念逐步演化为同现代性相契合的政治文化,经提炼沉淀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符号.“中华民族大家庭”符号构筑了“家-共同体”接续机制,契合了国家发展的历史与现实,为国民提供了共同的认同点、构筑了情感形塑场域,引导着国民“全民一体”的认知趋向,是国民与共同体间关系确认的核心媒介.中国共产党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符号注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将其塑造为“全民一体”的认同焦点和“共同体-国民”的连通纽带,通过全域范围的广泛传播、使用,为推进全体国民生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内核
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的民族政策在百年演进中不断改革推进,在变化发展中始终坚守民族平等原则.梳理建党以来相关文献及党和国家出台的民族政策与法律法规,有一条清晰的民族平等政策法治化演进的线索.这个演进过程,有政策与法律共同发力、民情与国情共同作用、民族平等得到实质保障等特点.民族平等原则的法治化,有助于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