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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机构分设组建以来,宣恩县国税局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使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县局机关先后被州委、州政府命名为州级文明单位、州级最佳文明单位,1998年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县国税系统于1997年成为全县三家县级文明系统之一。1996年,又被省国税局评为创建文明国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