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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是中国新形势下统筹城乡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全面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简称“一个创新、两个建设”),是结合云南“三农”发展需要,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改变云南省广大农村地区发展滞后的局面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根据云南省政府的部署,由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简称人行昆明中支)牵头落实金融服务“三农”“一个创新、两个建设”有关工作。为此,2011年4月21日,在全省金融服务“三农”“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人行昆明中支周振海行长强调:坚定信心,充分认识,明确目标,全面开展“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工作。
坚定信心——近年来全省金融服务“三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同时,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推动下,经过全省金融部门的积极努力,“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实现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网点全覆盖,形成了鼓励资金投入“三农”的有效机制,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进,法人治理和资产质量显著改善,2010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较2005年末增长2.3倍和2.12倍。农业银行积极按照“三农事业部”模式开展机构改革试点,支农力度明显加大。农业发展银行努力扩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设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形成。
形成了鼓励信贷资金投入“三农”的有效机制。全省财政金融部门加强配合,贯彻财政部关于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办法,2009年共向县域金融机构兑现涉农贷款奖励4.8亿元人民币;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开办费和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分担政策性保险费用,在全国首创了“贷免扶补”创业就业贷款模式,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评价。人民银行对涉农贷款比例达标的农村信用社执行低一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相关政策协调配合,形成了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和扩大“三农”投入的有效机制。2010年,全省涉农贷款比年初增加696.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75%,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3.37个 百分点。
农村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由多部门联动、人民银行牵头推动的林权抵押贷款加快发展,2010年末贷款余额48.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超过1倍。金融机构强化创新理念,推出了橡胶、核桃、甘蔗等经济林果收益权抵押贷款等品种;在小额信贷基础上联合公司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形成“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等信贷服务模式,开发了失地农民、巾帼科技示范户贷款等特定对象信贷产品,扩大担保抵押物范围取得实质性突破。保险企业试点开办了森林保险、甘蔗保险,2010年全省参保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的森林面积达1.28亿亩,投入保费5110.8万元人民币,试点工作分散了林业信贷风险,促进了林权抵押贷款的快速发展。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积极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2008年农业银行以发行“金穗惠农卡”、农村信用社以发行“金碧惠农卡”为契机,积极推动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民及时、方便地获得信用贷款支持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有效降低了农户信贷风险。2010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已为677.01万户农户建立了纸质信用信息档案,占农户总数的76%,其中71.6万户农户拥有了电子信用档案。全省农户贷款余额938.30亿元人民币,占全省各项贷款余额的8.9%。
农村支付系统便利化水平提升。在人民银行的积极推动下,2010年末,全省农村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网点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比例达61.57%,较2008年末提高17.4个百分点。目前,在金融服务不健全地区共建成65个“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点,利用特约商户刷卡机具实现农户就地取现、转账、缴费、查询、消费功能。开展农产品收购非现金结算试点,2010年在红河、楚雄、玉溪三州市90%以上的烤烟收购点实现了电子结算。全省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所有网点均开通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业务”,农村地区人均持有银行卡达到0.54张,农村支付环境明显改善,农户用卡意识显著提高。
总体来看,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全省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积累了经验,在全省全面推进金融服务“三农”“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也为今后的工作开展坚定了信心。
充分认识——开展工作意义重大
“一个创新、两个建设”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发展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建立普惠性的农村金融体系。为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丰富农村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针对农户信用信息与评价应用不充分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29号),要求各地探索适合当地农村地区特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农村支付覆盖不足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224号),提出要建设覆盖所有涉农金融机构的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系统,力争到2012年,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能够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农村地区新增发卡量及交易量较2009年增长20%。可见,“一个创新、两个建设”是基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提出的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措施,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一个创新、两个建设”是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升的有效手段。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是针对当前国内农村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围绕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这一中心任务开展的三项具体工作。其中,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内容是开发一批符合云南农村实际、适合涉农企业和农户需求的信贷、保险产品,开展农产品期货交易服务,通过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带动更多资金投向农村;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着重完善农村支付体系,解决当前农村边远乡村农户取款、汇款、领取政府补贴存在的困难,提高农村支付环节的效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是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收集、评价和应用系统,让取得信用评级后的集体和个人更容易获得信贷支持,增强农村地区诚信意识。三项工作目标一致,相辅相成,因此,有必要把三项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推进,加快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改善的进程。
“一个创新、两个建设”是迅速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的重要途径。云南省有3000万人生活在农村,当前全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仍然薄弱,突出表现在:一是金融产品较少,信贷产品仍局限于传统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仅覆盖46%的县,土地经营权等新的抵押方式还没有取得突破;二是金融服务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提供基本的存取款、汇款、财产保险等服务,投资理财产品、政策性保险业务开展不足;三是农户信用信息评价共享机制建设滞后,各涉农金融机构农户信用档案相互独立,2010年农村信用社89%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还是纸质的,政府评定的信用乡镇33个,占全省行政乡镇数量的2%;四是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全省边远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密度低、往来交通费用高,导致农户享受金融服务的成本远高于城市,增加了农民负担。全面推进“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工作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全省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不足,对提升全省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明确目标——三方面工作确保按期完成
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1〕40号)为指导,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形成一批符合云南“三农”发展需要、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三农”,实现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和占比高于上年的“三个高于”目标。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2011年在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及西双版纳州各县(市)试点上线运行州县两级联网的农户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共享系统,其他州(市)各选择1个县(市)试点运行,力争到2012年,各试点县(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价建档面不低于50%,信用农户不低于已评级农户的40%,农村信用社对信用农户的贷款授信面不低于60%,农户融资难问题明显缓解,“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初步建立。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广农户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共享系统。
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方面:加快农村现代支付网络建设,扩大支付网络在农村的覆盖面,提高通达水平。推动银行卡在烟草、旅游、花卉、茶叶、药材等特色行业及专业市场的应用,力争电子支付占整体交易的比例明显上升。2011年,建设“POS机小额取现惠农支付服务”点100家以上,依托特约商户满足边远地区农户小额取款的需要。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全省农村地区支付体系的全工作日服务,进一步改善全省农村支付环境。
坚定信心——近年来全省金融服务“三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同时,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推动下,经过全省金融部门的积极努力,“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实现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网点全覆盖,形成了鼓励资金投入“三农”的有效机制,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进,法人治理和资产质量显著改善,2010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较2005年末增长2.3倍和2.12倍。农业银行积极按照“三农事业部”模式开展机构改革试点,支农力度明显加大。农业发展银行努力扩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设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形成。
形成了鼓励信贷资金投入“三农”的有效机制。全省财政金融部门加强配合,贯彻财政部关于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办法,2009年共向县域金融机构兑现涉农贷款奖励4.8亿元人民币;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开办费和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分担政策性保险费用,在全国首创了“贷免扶补”创业就业贷款模式,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评价。人民银行对涉农贷款比例达标的农村信用社执行低一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相关政策协调配合,形成了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和扩大“三农”投入的有效机制。2010年,全省涉农贷款比年初增加696.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75%,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3.37个 百分点。
农村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由多部门联动、人民银行牵头推动的林权抵押贷款加快发展,2010年末贷款余额48.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超过1倍。金融机构强化创新理念,推出了橡胶、核桃、甘蔗等经济林果收益权抵押贷款等品种;在小额信贷基础上联合公司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形成“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等信贷服务模式,开发了失地农民、巾帼科技示范户贷款等特定对象信贷产品,扩大担保抵押物范围取得实质性突破。保险企业试点开办了森林保险、甘蔗保险,2010年全省参保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的森林面积达1.28亿亩,投入保费5110.8万元人民币,试点工作分散了林业信贷风险,促进了林权抵押贷款的快速发展。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积极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2008年农业银行以发行“金穗惠农卡”、农村信用社以发行“金碧惠农卡”为契机,积极推动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民及时、方便地获得信用贷款支持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有效降低了农户信贷风险。2010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已为677.01万户农户建立了纸质信用信息档案,占农户总数的76%,其中71.6万户农户拥有了电子信用档案。全省农户贷款余额938.30亿元人民币,占全省各项贷款余额的8.9%。
农村支付系统便利化水平提升。在人民银行的积极推动下,2010年末,全省农村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网点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比例达61.57%,较2008年末提高17.4个百分点。目前,在金融服务不健全地区共建成65个“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点,利用特约商户刷卡机具实现农户就地取现、转账、缴费、查询、消费功能。开展农产品收购非现金结算试点,2010年在红河、楚雄、玉溪三州市90%以上的烤烟收购点实现了电子结算。全省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所有网点均开通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业务”,农村地区人均持有银行卡达到0.54张,农村支付环境明显改善,农户用卡意识显著提高。
总体来看,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全省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积累了经验,在全省全面推进金融服务“三农”“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也为今后的工作开展坚定了信心。
充分认识——开展工作意义重大
“一个创新、两个建设”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发展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建立普惠性的农村金融体系。为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丰富农村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针对农户信用信息与评价应用不充分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29号),要求各地探索适合当地农村地区特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农村支付覆盖不足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224号),提出要建设覆盖所有涉农金融机构的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系统,力争到2012年,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能够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农村地区新增发卡量及交易量较2009年增长20%。可见,“一个创新、两个建设”是基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提出的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措施,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一个创新、两个建设”是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升的有效手段。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是针对当前国内农村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围绕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这一中心任务开展的三项具体工作。其中,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内容是开发一批符合云南农村实际、适合涉农企业和农户需求的信贷、保险产品,开展农产品期货交易服务,通过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带动更多资金投向农村;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着重完善农村支付体系,解决当前农村边远乡村农户取款、汇款、领取政府补贴存在的困难,提高农村支付环节的效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是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收集、评价和应用系统,让取得信用评级后的集体和个人更容易获得信贷支持,增强农村地区诚信意识。三项工作目标一致,相辅相成,因此,有必要把三项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推进,加快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改善的进程。
“一个创新、两个建设”是迅速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的重要途径。云南省有3000万人生活在农村,当前全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仍然薄弱,突出表现在:一是金融产品较少,信贷产品仍局限于传统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仅覆盖46%的县,土地经营权等新的抵押方式还没有取得突破;二是金融服务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提供基本的存取款、汇款、财产保险等服务,投资理财产品、政策性保险业务开展不足;三是农户信用信息评价共享机制建设滞后,各涉农金融机构农户信用档案相互独立,2010年农村信用社89%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还是纸质的,政府评定的信用乡镇33个,占全省行政乡镇数量的2%;四是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全省边远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密度低、往来交通费用高,导致农户享受金融服务的成本远高于城市,增加了农民负担。全面推进“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工作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全省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不足,对提升全省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明确目标——三方面工作确保按期完成
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1〕40号)为指导,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形成一批符合云南“三农”发展需要、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三农”,实现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和占比高于上年的“三个高于”目标。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2011年在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及西双版纳州各县(市)试点上线运行州县两级联网的农户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共享系统,其他州(市)各选择1个县(市)试点运行,力争到2012年,各试点县(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价建档面不低于50%,信用农户不低于已评级农户的40%,农村信用社对信用农户的贷款授信面不低于60%,农户融资难问题明显缓解,“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初步建立。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广农户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共享系统。
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方面:加快农村现代支付网络建设,扩大支付网络在农村的覆盖面,提高通达水平。推动银行卡在烟草、旅游、花卉、茶叶、药材等特色行业及专业市场的应用,力争电子支付占整体交易的比例明显上升。2011年,建设“POS机小额取现惠农支付服务”点100家以上,依托特约商户满足边远地区农户小额取款的需要。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全省农村地区支付体系的全工作日服务,进一步改善全省农村支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