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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3969/j.issn.1002-5006.2017.04.004
空间生产观念之于区域旅游空间结构研究,其价值在于打开了一扇思想的窗户。在对空间本体的追溯中,它重新书写了人文地理学对于旅游研究的意义,促使我们重新审视长期以来旅游产业发展中人的主体性地位,并把研究的重心牢牢置于空间的流动性和再生性。空间是由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架构而成的,如今我们谈论区域旅游合作“空间”,在很大程度上已是在谈论空间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正是空间的“关系”属性决定了在旅游空间生产研究中引入空间正义的必要性。
列斐伏尔等人认为唯有通过空间方能证明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的洞見,极大程度上动摇了长期以来时间之于空间的优越感。在列斐伏尔的语境中,纯粹的自然空间是不存在的,空间生产统合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并在二者之间灵活穿越。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资本攻城略地,无所不能,一方面,其势力所及之处,自然空间即被纳入空间生产,同时也促使其完成社会化的蜕变;另一方面,社会空间也由一个容器或一种资源转化为资本自我增殖的中介。爱德华·苏贾通过对空间正义的阐释发展了空间生产理论,这也是他最为引人注目的学术贡献。他把空间区分为三个层次,而他最为看重的则是物质性与精神性有机综合的“第三空间”。空间的这一层面包含了物质与精神的相互交融、主体与客体的互为参照,其复杂性正是社会生活之复杂性的客观投射。在此基础上,苏贾具体推演了他的空间正义思想——以公正的空间权利为核心,拒绝空间隔离,反对空间权力、利益、资源的不公平分配。老实说,苏贾的空间正义和旅游空间生产并无直接联系,其空间正义的某些方面甚至不乏乌托邦色彩。旅游空间建构当然需要遵循某些伦理原则,基本原则首先是科学,其次才是政治,它必须以尊重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为前提。对苏贾而言,空间正义的投射领域在逻辑上是具有无限性的,也正是在此,他为我们将空间正义思想引入区域旅游空间结构研究埋下了伏笔。
从空间的内在结构看,旅游地、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共同构成了旅游空间的基础三维。但是旅游空间的平衡实际上是一种动态平衡,作为旅游空间的基础维度,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处于不断裂变的过程中,因此旅游空间的基础三维是理想状态,而现实情形则是四维、五维乃至更多维的。从空间的要素流动看,旅游空间的活跃要素应包括资本、市场、技术、人才、行业规范度,等等,旅游空间的生产与再生产是各种产业发展要素自由流动的结果,而人力资源则是其中最活跃的角色。旅游空间的运行、多维主体的参与必须在有序的状态下进行,空间要素的无序流动必然导致整个空间的崩溃。为旅游产业空间运行确立一种要素流动规范是必要的,这里涉及到的其实就是旅游空间生产的正义性问题。
以中越边境旅游合作而论,广西东兴市沿海沿边,与越南北部最大最开放的经济特区——芒街市仅一河之隔。近年来,东兴口岸年出入境人数已突破600万人次,其中出入境游客50多万人次,特别是恢复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后,从海上或陆上跨境前往越南的国内游客呈现成倍增长的势头。目前,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的建设已提上议事日程,但是一条国境线成为旅游产业发展的人为羁绊,旅游产业要素的自由流动凭空增添了许多阻力,所谓区位差异被赋予了更为深刻的内涵。跨境使中国东兴—越南芒街旅游合作的复杂性具备了某种典型特征,跨境旅游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转化成了空间生产问题。主要表征为:在中越两国边境线上,如何推进边境商贸的往来与合作;如何建立重点旅游景区的合作开发机制,共同开发运营旅游景区、旅游节庆及国际体育赛事等;如何共同开发跨国海上线路,同时实现对北仑河口红树林资源、海洋资源以及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如何融合两国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旅游企业、社区居民、媒介等各方力量,构建旅游联合营销组织体系进行旅游宣传;如何制定和实施统一的景区、饭店、餐饮、交通、卫生等设施的服务标准并推进实施;如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合作,形成包含协调委员会、旅游巡回法庭、旅游警察、其他执法机构的旅游综合执法模式,并明确旅游综合执法责任分工;如何共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理顺这些空间关系乃是深化当地跨境旅游合作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正因为如此,基于空间逻辑去思考旅游产业发展的要素流动、优化配置等,也就显示出了不同寻常的重要意义。以“跨境”为核心,中越边境旅游合作空间生产可谓千头万绪,问题丛生,跨境旅游合作能否顺利推进,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实到空间组织、空间运行,特别是如何进行行之有效的空间管理。
探讨空间正义,尤其是所谓“正义”的科学属性是必要的,其主旨在“定义一种能够把各种各样异质性联系起来,而不是压制差异的政治学”(大卫·哈维语)。从空间生产的角度看,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的目标在于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要素合理流动并在流动中实施空间重构,空间正义所提供的是对跨境旅游合作产业要素进行空间编码与解码的一般准则。它首先是一种科学理性,是对旅游产业空间运行节奏、结构、组织整合旅游合作时间链的客观规律的揭示,包括构建不同层面的定期会晤机制,明确跨境合作的区域范围、功能定位、运作模式及政策取向,在信息交流、合作区管理机制、法律法规、配套政策等方面积极沟通并给予有效落实。建立旅游合作跨境协调机制,加强旅游合作中的跨境协调与磋商,稳步推进解决旅游合作中存在的其他相关问题。组织两国旅游产业人才交流互访,通过相互学习形成共识,为跨境旅游合作提供智力支持。它同时也是一种价值判断或情感判断,是一种基于科学理性的人文追思。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空间当然不只是自然地理区位,因跨境因素的介入,集合于其中的社会关系反而更为盘根错节。寻求空间正义就是要求旅游产业要素流动自由而平等,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诉求都应得到有力保障。这同时也是一个尊重差异的空间,其中包含着两个国度物质结构的多样性与多个跨境民族精神文化的多样性。唯其如此才能满足种种差异化的需求与体验。
(作者系该院教授,博士,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研究院缅甸研究所所长;收稿日期:2016-12-15)
空间生产观念之于区域旅游空间结构研究,其价值在于打开了一扇思想的窗户。在对空间本体的追溯中,它重新书写了人文地理学对于旅游研究的意义,促使我们重新审视长期以来旅游产业发展中人的主体性地位,并把研究的重心牢牢置于空间的流动性和再生性。空间是由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架构而成的,如今我们谈论区域旅游合作“空间”,在很大程度上已是在谈论空间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正是空间的“关系”属性决定了在旅游空间生产研究中引入空间正义的必要性。
列斐伏尔等人认为唯有通过空间方能证明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的洞見,极大程度上动摇了长期以来时间之于空间的优越感。在列斐伏尔的语境中,纯粹的自然空间是不存在的,空间生产统合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并在二者之间灵活穿越。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资本攻城略地,无所不能,一方面,其势力所及之处,自然空间即被纳入空间生产,同时也促使其完成社会化的蜕变;另一方面,社会空间也由一个容器或一种资源转化为资本自我增殖的中介。爱德华·苏贾通过对空间正义的阐释发展了空间生产理论,这也是他最为引人注目的学术贡献。他把空间区分为三个层次,而他最为看重的则是物质性与精神性有机综合的“第三空间”。空间的这一层面包含了物质与精神的相互交融、主体与客体的互为参照,其复杂性正是社会生活之复杂性的客观投射。在此基础上,苏贾具体推演了他的空间正义思想——以公正的空间权利为核心,拒绝空间隔离,反对空间权力、利益、资源的不公平分配。老实说,苏贾的空间正义和旅游空间生产并无直接联系,其空间正义的某些方面甚至不乏乌托邦色彩。旅游空间建构当然需要遵循某些伦理原则,基本原则首先是科学,其次才是政治,它必须以尊重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为前提。对苏贾而言,空间正义的投射领域在逻辑上是具有无限性的,也正是在此,他为我们将空间正义思想引入区域旅游空间结构研究埋下了伏笔。
从空间的内在结构看,旅游地、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共同构成了旅游空间的基础三维。但是旅游空间的平衡实际上是一种动态平衡,作为旅游空间的基础维度,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处于不断裂变的过程中,因此旅游空间的基础三维是理想状态,而现实情形则是四维、五维乃至更多维的。从空间的要素流动看,旅游空间的活跃要素应包括资本、市场、技术、人才、行业规范度,等等,旅游空间的生产与再生产是各种产业发展要素自由流动的结果,而人力资源则是其中最活跃的角色。旅游空间的运行、多维主体的参与必须在有序的状态下进行,空间要素的无序流动必然导致整个空间的崩溃。为旅游产业空间运行确立一种要素流动规范是必要的,这里涉及到的其实就是旅游空间生产的正义性问题。
以中越边境旅游合作而论,广西东兴市沿海沿边,与越南北部最大最开放的经济特区——芒街市仅一河之隔。近年来,东兴口岸年出入境人数已突破600万人次,其中出入境游客50多万人次,特别是恢复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后,从海上或陆上跨境前往越南的国内游客呈现成倍增长的势头。目前,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的建设已提上议事日程,但是一条国境线成为旅游产业发展的人为羁绊,旅游产业要素的自由流动凭空增添了许多阻力,所谓区位差异被赋予了更为深刻的内涵。跨境使中国东兴—越南芒街旅游合作的复杂性具备了某种典型特征,跨境旅游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转化成了空间生产问题。主要表征为:在中越两国边境线上,如何推进边境商贸的往来与合作;如何建立重点旅游景区的合作开发机制,共同开发运营旅游景区、旅游节庆及国际体育赛事等;如何共同开发跨国海上线路,同时实现对北仑河口红树林资源、海洋资源以及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如何融合两国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旅游企业、社区居民、媒介等各方力量,构建旅游联合营销组织体系进行旅游宣传;如何制定和实施统一的景区、饭店、餐饮、交通、卫生等设施的服务标准并推进实施;如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合作,形成包含协调委员会、旅游巡回法庭、旅游警察、其他执法机构的旅游综合执法模式,并明确旅游综合执法责任分工;如何共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理顺这些空间关系乃是深化当地跨境旅游合作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正因为如此,基于空间逻辑去思考旅游产业发展的要素流动、优化配置等,也就显示出了不同寻常的重要意义。以“跨境”为核心,中越边境旅游合作空间生产可谓千头万绪,问题丛生,跨境旅游合作能否顺利推进,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实到空间组织、空间运行,特别是如何进行行之有效的空间管理。
探讨空间正义,尤其是所谓“正义”的科学属性是必要的,其主旨在“定义一种能够把各种各样异质性联系起来,而不是压制差异的政治学”(大卫·哈维语)。从空间生产的角度看,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的目标在于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要素合理流动并在流动中实施空间重构,空间正义所提供的是对跨境旅游合作产业要素进行空间编码与解码的一般准则。它首先是一种科学理性,是对旅游产业空间运行节奏、结构、组织整合旅游合作时间链的客观规律的揭示,包括构建不同层面的定期会晤机制,明确跨境合作的区域范围、功能定位、运作模式及政策取向,在信息交流、合作区管理机制、法律法规、配套政策等方面积极沟通并给予有效落实。建立旅游合作跨境协调机制,加强旅游合作中的跨境协调与磋商,稳步推进解决旅游合作中存在的其他相关问题。组织两国旅游产业人才交流互访,通过相互学习形成共识,为跨境旅游合作提供智力支持。它同时也是一种价值判断或情感判断,是一种基于科学理性的人文追思。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空间当然不只是自然地理区位,因跨境因素的介入,集合于其中的社会关系反而更为盘根错节。寻求空间正义就是要求旅游产业要素流动自由而平等,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诉求都应得到有力保障。这同时也是一个尊重差异的空间,其中包含着两个国度物质结构的多样性与多个跨境民族精神文化的多样性。唯其如此才能满足种种差异化的需求与体验。
(作者系该院教授,博士,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研究院缅甸研究所所长;收稿日期: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