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着对前科消灭制度关注度的日益升高,在刑法领域内盲目套用前科消灭理论的不正确做法逐渐增多,关于增设"消除犯罪记录型缓刑"的观点就是表现之一。此种学说的关键理论依据在于:缓刑考验期满后,保留犯罪记录会对缓刑犯产生标签效应,不利于其社会复归。对于此种学说的规模化出现应当加以系统的反思和批判,清晰地区分国内外刑事立法体系的差异,确立正确的缓刑观,坚持用审慎的眼光去分析缓刑制度与前科消灭理论的相互界限和各自相互独立的立法初衷,防止类似不正确观点的进一步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