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税收代位权制度来源于民法上的债权代位权,它的正确行使对于完善税收征管手段、保障国家税收债权具有重大意义。税收代位权是公法借鉴私法的一大突破,由于公法和私法在理论基础上的不一致使得代位权作为私法制度植入税法领域中难免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因此不能简单地套用民事法律规则。而《税收征管法》在引入该制度时仅仅模糊地规定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则,并未对其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做出与之相配套的具体规定,因此需要对税收代位权行使的具体问题加以探讨,提高该制度的可操作性,从立法上对税收代位权制度加以规范和指导。同时也应防范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