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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蓬勃发展之后,网络虚拟财产也随之产生,类似微信公众号这类虚拟财产因其凝结着经营者独特的经营方式,加之资金和精力的持续投入,才能够从无到有,高速发展。因此,本文认为,此类虚拟财产可以视同于普通财产,为个人所拥有。随着微信公众号的商业价值被更多人认可和关注,加之《民法总则》对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之一的表态,开启了对虚拟财产立法保护的序幕。这些前提的存在,使得微信公众号产生了迁移、买卖交易的需要,然而,只要我国对于虚拟财产涉及的范围和保护的方式不进行明确、细致地立法,那么虚拟账号的财产属性便不能从法律上得到确认,因此,涉及到类似微信公众号这类虚拟账号的转让和交易就不可避免存在风险。为了消除微信公众号迁移过程中的各种纠纷隐患,平衡迁移主体之间的利害冲突,防患于未然,法律规定迁移主体必须对迁移的相关材料进行公证。本文针对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这一新兴业务,结合工作实际,从微信公众号的性质及特点、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内容、特殊情况下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中迁移主体的认定这三大方面,详细探讨了微信公众号迁移产生的背景、公众号迁移公证的主要流程,以及对于特殊迁移主体如何认定等相关一系列问题。通过本文的相关论点的论证,以期能为公证机构在办理相关虚拟财产公证时,提供相应的参考,更好地发挥公证机构预防法律纠纷的职能,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