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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5年至今,快速发展期。2005年之后,融资租赁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曙光,全行业进入了创新式发展阶段。各大银行纷纷设立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并通过SPV的形式积极开展船舶、飞机融资租赁,开创了与其他银行以及供应商多方面合作的局面。同时,各大工程机械制造厂商也通过设立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的形式促进了销售。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纷纷成立,寻找各自的专业优势。截止到2017年6月末,我国共有8 218家融资租赁公司,224家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7 928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合计29 341亿元人民币,业务总量高达560 00亿元。
(二)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
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均译自同一英文“Financial Leasing”,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根据行政许可、监管机关的不同,将国外的综合性融资租赁区分为融资租赁业和金融租赁业,将融资租赁公司分为金融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三类,并在公司名称上进行严格区别,金融租赁公司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属一般市场经营主体。近年来,在行业政策环境逐步改善的形势下,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
(1)融资租赁交易额和业务合同金额增长迅猛。从业务合同余额来看,从2013年的21 000亿元增加到2017年6月的 56 000亿元,增长了167%。三类公司占比基本接近,其中金融租赁公司由于资金实力较强且融资便利,业务发展主要分布在交通、船舶、大型设备制造业等大资产类行业,因此业务合同余额占比最高。截至2017年6月末,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总量为56 000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合同余额 21 150亿元,占比37.77%;内资租赁合同余额17 300亿元,占比30.89%;外资租赁合同余额 17 550亿元,占比31.34%。
(2)公司数量和注册资金也有了迅猛发展。从2013年到2017年6月末,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从1 106家增长到8 218家,增长了643%。截至2017年6月,我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8 218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66家,内资租赁公司224家,外资租赁公司7 928家。三类租赁公司中金融租赁公司牌照审批难度较大,数量最少,但自2014年3月银监会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放宽准入门槛后,多家城商行和农商行争相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企业数量快速增长。2013年以来,由于商务部、税务总局逐渐放开内资租赁申报,加速审批,因此内资企业数量增长明显。外资租赁企业的大幅增长则与近年来的自贸区改革试点密切相关,从2014年起,广东、上海、天津3个地区外资租赁公司数量开始爆发式增长。
从注册资金来看,融资租赁公司数量高速增长的同时,注册资金总量也快速上升。其中,外资租赁公司由于数量上的优势,总注册资金占比最高;金融租赁公司由于银行系母公司背景实力雄厚,平均注册资金较高,虽然公司数量最少,但总注册资金超过了内资租赁公司。截至2017年6月末,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合计29 341亿元,其中金融租赁1 880亿元,内资租赁1 644亿元,外资租赁25 817亿元。
(3)从GDP渗透率来看。2012-2016年,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从1.55万亿元增加到5.33万亿元,GDP渗透率从2.87%上升到7.16%,融资租赁行业对经济的渗透不断增强,但與成熟租赁市场相比,比如欧美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的渗透率一般在15-30%,2013年底,英国、美国和德国的租赁市场渗透率分别为31%、22%、16.6%,我国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市场潜力。
(4)从租赁资产行业分布来看。截至2016年末,我国融资租赁资产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通用机械等设备领域,属于传统制造装备领域,对于高新技术行业的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领域的覆盖,还有较大薄弱环节,也有极大提升空间。
总体看,作为三大融资手段之一的融资租赁,具有一定的融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与银行贷款以及资本市场形成了互补。我国融资租赁目前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容量较大,竞争也相对宽松。随着行业逐渐向成熟阶段发展,银行系金融租赁、厂商系租赁和独立第三方租赁由于在客户和业务定位上的差异性,未来有望形成差异化的产业链条,但在部分细分市场竞争亦将日趋激烈。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租赁业相关的监管条例和管理办法,租赁业的行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推动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数量高速增长,租赁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融资租赁业的渗透率呈稳步增长态势。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进,“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导向型政策的持续深入,融资租赁与实体经济结合紧密,未来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二)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
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均译自同一英文“Financial Leasing”,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根据行政许可、监管机关的不同,将国外的综合性融资租赁区分为融资租赁业和金融租赁业,将融资租赁公司分为金融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三类,并在公司名称上进行严格区别,金融租赁公司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属一般市场经营主体。近年来,在行业政策环境逐步改善的形势下,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
(1)融资租赁交易额和业务合同金额增长迅猛。从业务合同余额来看,从2013年的21 000亿元增加到2017年6月的 56 000亿元,增长了167%。三类公司占比基本接近,其中金融租赁公司由于资金实力较强且融资便利,业务发展主要分布在交通、船舶、大型设备制造业等大资产类行业,因此业务合同余额占比最高。截至2017年6月末,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总量为56 000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合同余额 21 150亿元,占比37.77%;内资租赁合同余额17 300亿元,占比30.89%;外资租赁合同余额 17 550亿元,占比31.34%。
(2)公司数量和注册资金也有了迅猛发展。从2013年到2017年6月末,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从1 106家增长到8 218家,增长了643%。截至2017年6月,我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8 218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66家,内资租赁公司224家,外资租赁公司7 928家。三类租赁公司中金融租赁公司牌照审批难度较大,数量最少,但自2014年3月银监会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放宽准入门槛后,多家城商行和农商行争相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企业数量快速增长。2013年以来,由于商务部、税务总局逐渐放开内资租赁申报,加速审批,因此内资企业数量增长明显。外资租赁企业的大幅增长则与近年来的自贸区改革试点密切相关,从2014年起,广东、上海、天津3个地区外资租赁公司数量开始爆发式增长。
从注册资金来看,融资租赁公司数量高速增长的同时,注册资金总量也快速上升。其中,外资租赁公司由于数量上的优势,总注册资金占比最高;金融租赁公司由于银行系母公司背景实力雄厚,平均注册资金较高,虽然公司数量最少,但总注册资金超过了内资租赁公司。截至2017年6月末,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合计29 341亿元,其中金融租赁1 880亿元,内资租赁1 644亿元,外资租赁25 817亿元。
(3)从GDP渗透率来看。2012-2016年,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从1.55万亿元增加到5.33万亿元,GDP渗透率从2.87%上升到7.16%,融资租赁行业对经济的渗透不断增强,但與成熟租赁市场相比,比如欧美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的渗透率一般在15-30%,2013年底,英国、美国和德国的租赁市场渗透率分别为31%、22%、16.6%,我国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市场潜力。
(4)从租赁资产行业分布来看。截至2016年末,我国融资租赁资产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通用机械等设备领域,属于传统制造装备领域,对于高新技术行业的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领域的覆盖,还有较大薄弱环节,也有极大提升空间。
总体看,作为三大融资手段之一的融资租赁,具有一定的融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与银行贷款以及资本市场形成了互补。我国融资租赁目前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容量较大,竞争也相对宽松。随着行业逐渐向成熟阶段发展,银行系金融租赁、厂商系租赁和独立第三方租赁由于在客户和业务定位上的差异性,未来有望形成差异化的产业链条,但在部分细分市场竞争亦将日趋激烈。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租赁业相关的监管条例和管理办法,租赁业的行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推动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数量高速增长,租赁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融资租赁业的渗透率呈稳步增长态势。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进,“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导向型政策的持续深入,融资租赁与实体经济结合紧密,未来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