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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征地价格测算方法的主要缺陷体现在与市场经济规则不相适应,对征用目的界定不清,划拨用地对象不具体,缺少科学性、合理性,土地价格"剪刀差"现象严重等方面。有效的解决对策是以公平的市场价格为土地价格征收测算的基本标准,确立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价格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