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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与商标具有各自属性,在商标权与域名之间发生冲突时,不能简单地认定商标权优先。我国现行商标权与域名之间存在一些问题,需在结合国外立法判例经验的基础上,从建立域名权制度、明确域名权的性质和权能、完善《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引入法定赔偿金制度和建立域名与商标注册部门之间协调统一机制等方面着手解决,才能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和域名注册人的利益,促进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