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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执行难”与“执行乱”两个问题一直共存交织着,已成为困扰中国司法的顽疾之一,严重影响着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阻碍了执行异议制度在我国的顺畅运作。为了保障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不当执行的侵害,实现对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利益均衡保护,我国有必要建立适宜的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因此研究民事执行救济制度这一问题更具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