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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已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近年来,黑龙江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的,以健全监管机制为核心,立足实际,开展项目建设,经过不断努力,已经逐步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追溯系统。本文初步探讨了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并提出了加强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 黑龙江省 安全监管 追溯体系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1-0317-01
一、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1、缺乏统一要求,难以推进追溯管理
从整个黑龙江省农产品追溯监管现状来看,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分头建设追溯体系,使得追溯体系建设面临重重困难:第一,管理者管理难。由于追溯体系参差不齐,不利于政府部门的监管,造成了有限资源的较大浪费,使得整体实效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第二,生产者应用难。目前,已经出现企业在追溯系统建设过程中要面对不同标准、满足不同部门要求的现象。第三,消费者查询难。由于不同追溯体系具备不同查询平台和查询方式,给消费查询带来了诸多不便。另外,在试点基础上,如何对生产分散、种类繁多的农产品全面推进追溯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研究。
2、相关农业标准较为落后、缺乏
黑龙江省一般是10年左右对农产品的制定标准进行一次修正更改,严重的缺乏相关的农业标准种类。目前,黑龙江省在农业标准的研究上,都是针对于农作物的生产操作的技术上来进行开展的,严重忽视掉了农产品的农药残料安全标准、市场标准、分级标准等方面的重要性。还要注意的是黑龍江省还有很多农产品没有办法实施标准化生产,由于至今没有对其进行统一化管理组织,再加上广大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水平偏低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从而在短时间内没有办法形成自身的品牌,这也在很大程度制约了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在对于农产品的后续管理以及监督工作的开展实施力度。
3、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主要体现了对于相关制度体系、投资体系、监测体系上的不完善合理。目前,从黑龙江省众多农产品质量的相关监测机构来看,多数都是一些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的单位,在投资来源上比较具有单一性,主要是依靠相关政府部门对其的资金扶持,而当前一些龙头企业,或者是一些较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很好的树立起一个良好的农产品质量管理意识,导致很好对其提供一些资金上的支持。
4、平台定位还不明确
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农产品“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危害程度可评估、风险隐患可识别、监管信息可共享”。首要就是要确定追溯的精度、宽度和深度。农产品按产销关系划分为三种类型追溯:第一种是农业企业或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产品可实现全过程追溯、质量安全有保障、包装标识规范、产品面向超市等高端市场、产品附加值高,实行二维码追溯;第二种是运销企业收购的农产品,产品来源不清,无法追溯到源头,应先追溯到运销企业,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倒逼运销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第三种是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由乡镇农监站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产品抽检后开具质量安全证明。
二、加强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的建议
1、统一编制标准规范,整合已有追溯资源
一是充分发挥现有追溯体系建设成效,按照统一要求对追溯资源进行协调整合,统一纳入全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交换服务平台。二是按照中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的特点,将全国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信息链条明确为“从农田到市场”,并将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三是着手制定完善追溯体系基本要求、采集指标、传输格式、交换接口和编码规则等方面标准规范,以统一有序推动追溯体系建设。
2、完善县镇村三级监管网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组织保障
首先,全力推进镇街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建设。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按照“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标准,在全省镇街成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站,与镇街农技站合并设立,建立了监测室,配备农残速测仪、打印机、数码相机、视频监控车等设备。安装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与县级监管平台联接,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和县级监管平台对各镇街农残检测室的监控和管理。其次,组建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全省各镇街在每个行政村明确了一名监管员(监管员大部分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并对监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其熟知监管职责和相应的业务知识。
3、科学搭建体系构架,明确各级平台定位
在设计系统构架中,建议明确定位省、市、县各级平台工作重点,通过模块化设计和权限划分,满足不同监管主体的监管和追溯需求。在此基础上,可以设置批发市场平台,其定位为信息存储和查验。另一方面,黑龙江省的农业高校要提高对期刊、广播、电视等信息传播媒介的运用率。大学的高级专家也可以通过广播电台向农民传授作物种植、兽医、畜牧、家政等知识,也同时收集农民生产中的疑问,不断拓展地区辐射效应,努力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解决“三农”问题作出应有的贡献。
4、农户-企业-政府共同努力
从黑龙江省的农户方面看,由于农户本身在整个农产品链条当中,占据着主要提供者的地位,所以在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过程当中,是有着非常巨大的重要性。因此,相关农户一定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的增强自身的宣传以及培训工作,以此在最大限度上增强广大农民种植户自身的环保、安全思维意识。而对企业方面来讲,主要是要加强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的重视度,具体来说,企业在进行日常生产运营的过程当中,一定要真正的满足于黑龙江省相关标准对其提出的各种要求。同时,对于生产农产品的企业来讲,不仅是要加强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度,还需要加强对于整个生产过程当中的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视度,这样才能够真正的提高农产品自身的质量,使其达到我国农产品质量的标准。从政府方面上来讲,要想真正的增强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效率水平,就一定要重视前、中、后控制的重要性,完善相关的法律条规,有效的提升土壤的修复技术,提升轻度污染土壤安全生产的能水平,重点增强对广大农户的技术指导,提高广大农民自身的环保意识以及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水平。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方面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只有正视并解决好这些问题,加强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视度,才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传清《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机化研究》2015年03期.
[2] 牛伟东《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J],《农业工程》2015年08期.
[3] 江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2年22期.
[4] 张雄《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6年10期.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 黑龙江省 安全监管 追溯体系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1-0317-01
一、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1、缺乏统一要求,难以推进追溯管理
从整个黑龙江省农产品追溯监管现状来看,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分头建设追溯体系,使得追溯体系建设面临重重困难:第一,管理者管理难。由于追溯体系参差不齐,不利于政府部门的监管,造成了有限资源的较大浪费,使得整体实效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第二,生产者应用难。目前,已经出现企业在追溯系统建设过程中要面对不同标准、满足不同部门要求的现象。第三,消费者查询难。由于不同追溯体系具备不同查询平台和查询方式,给消费查询带来了诸多不便。另外,在试点基础上,如何对生产分散、种类繁多的农产品全面推进追溯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研究。
2、相关农业标准较为落后、缺乏
黑龙江省一般是10年左右对农产品的制定标准进行一次修正更改,严重的缺乏相关的农业标准种类。目前,黑龙江省在农业标准的研究上,都是针对于农作物的生产操作的技术上来进行开展的,严重忽视掉了农产品的农药残料安全标准、市场标准、分级标准等方面的重要性。还要注意的是黑龍江省还有很多农产品没有办法实施标准化生产,由于至今没有对其进行统一化管理组织,再加上广大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水平偏低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从而在短时间内没有办法形成自身的品牌,这也在很大程度制约了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在对于农产品的后续管理以及监督工作的开展实施力度。
3、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主要体现了对于相关制度体系、投资体系、监测体系上的不完善合理。目前,从黑龙江省众多农产品质量的相关监测机构来看,多数都是一些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的单位,在投资来源上比较具有单一性,主要是依靠相关政府部门对其的资金扶持,而当前一些龙头企业,或者是一些较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很好的树立起一个良好的农产品质量管理意识,导致很好对其提供一些资金上的支持。
4、平台定位还不明确
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农产品“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危害程度可评估、风险隐患可识别、监管信息可共享”。首要就是要确定追溯的精度、宽度和深度。农产品按产销关系划分为三种类型追溯:第一种是农业企业或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产品可实现全过程追溯、质量安全有保障、包装标识规范、产品面向超市等高端市场、产品附加值高,实行二维码追溯;第二种是运销企业收购的农产品,产品来源不清,无法追溯到源头,应先追溯到运销企业,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倒逼运销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第三种是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由乡镇农监站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产品抽检后开具质量安全证明。
二、加强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的建议
1、统一编制标准规范,整合已有追溯资源
一是充分发挥现有追溯体系建设成效,按照统一要求对追溯资源进行协调整合,统一纳入全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交换服务平台。二是按照中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的特点,将全国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信息链条明确为“从农田到市场”,并将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三是着手制定完善追溯体系基本要求、采集指标、传输格式、交换接口和编码规则等方面标准规范,以统一有序推动追溯体系建设。
2、完善县镇村三级监管网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组织保障
首先,全力推进镇街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建设。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按照“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标准,在全省镇街成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站,与镇街农技站合并设立,建立了监测室,配备农残速测仪、打印机、数码相机、视频监控车等设备。安装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与县级监管平台联接,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和县级监管平台对各镇街农残检测室的监控和管理。其次,组建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全省各镇街在每个行政村明确了一名监管员(监管员大部分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并对监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其熟知监管职责和相应的业务知识。
3、科学搭建体系构架,明确各级平台定位
在设计系统构架中,建议明确定位省、市、县各级平台工作重点,通过模块化设计和权限划分,满足不同监管主体的监管和追溯需求。在此基础上,可以设置批发市场平台,其定位为信息存储和查验。另一方面,黑龙江省的农业高校要提高对期刊、广播、电视等信息传播媒介的运用率。大学的高级专家也可以通过广播电台向农民传授作物种植、兽医、畜牧、家政等知识,也同时收集农民生产中的疑问,不断拓展地区辐射效应,努力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解决“三农”问题作出应有的贡献。
4、农户-企业-政府共同努力
从黑龙江省的农户方面看,由于农户本身在整个农产品链条当中,占据着主要提供者的地位,所以在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过程当中,是有着非常巨大的重要性。因此,相关农户一定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的增强自身的宣传以及培训工作,以此在最大限度上增强广大农民种植户自身的环保、安全思维意识。而对企业方面来讲,主要是要加强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的重视度,具体来说,企业在进行日常生产运营的过程当中,一定要真正的满足于黑龙江省相关标准对其提出的各种要求。同时,对于生产农产品的企业来讲,不仅是要加强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度,还需要加强对于整个生产过程当中的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视度,这样才能够真正的提高农产品自身的质量,使其达到我国农产品质量的标准。从政府方面上来讲,要想真正的增强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效率水平,就一定要重视前、中、后控制的重要性,完善相关的法律条规,有效的提升土壤的修复技术,提升轻度污染土壤安全生产的能水平,重点增强对广大农户的技术指导,提高广大农民自身的环保意识以及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水平。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方面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只有正视并解决好这些问题,加强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视度,才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传清《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机化研究》2015年03期.
[2] 牛伟东《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J],《农业工程》2015年08期.
[3] 江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2年22期.
[4] 张雄《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6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