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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实质是审判的实质化,其核心在于“以庭审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然给公诉工作带来执法理念、公诉能力、侦诉关系等一系列的新变化与新挑战。在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形势下,公诉工作应在强化证据收集、增强庭审对抗、增强出庭预案针对性等方面做出改进,以期达到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