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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倡“依法治国”的当代中国,审判权及其行使是否应该独立,怎样实现独立,实现什么样的独立,该文就这一问题结合审判实践进行了探讨。认为:审判应当独立,应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独立。实践中制约审判独立实现的主要问题在于,民众“人治”观念的不改变和“法治”观念的不确立、法制建设的不完善、司法体制的不适应性等。要保证审判的独立的实现,必须改变民众“人治”观念,树立起民众的“法治”观念;从立法和理论上确立审判的独立地位,对现行的司法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