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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会计法规,对收入、费用和利润三要素的概念、内容及相互关系的界定,一直处于含糊和矛盾状态.它不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界定不一致,而且中国自身制定的准则与制度对三要素的界定也不一致.它没有涵盖会计期间;收入和费用的概念过于狭窄;而利润作为一项会计要素也实无必要,且利润并非是收入与费用之差.因此,有必要予以重新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