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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收入分配的问题上,存在“国富民强论”和“民富国强论”两种观点。本文从目标、内涵、本质、传导机制、政策主张等方面梳理了两种观点的异同点,分析了各自的适用情境,并基于我国的现实情况,对其在我国的实际应用进行了探究,以期为我国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收入分配;公共部门;私人部门
中图分类号:F046.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3-00-01
一、引言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增长和财富积累举世瞩目,与之俱来的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收入分配问题。在这一问题上,主要有“国富民强论”和“民富国强论”两种观点。我国的经济指导思想正处于“国富民强”向“民富国强”转变的过程中,基于两种观点的梳理和分析,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关系辨析
(一)相同点:目标相同
“国富民强论”和“民富国强论”都基于“国富”与“民强”的统一关系,即国家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提高两个方面,都旨在推动经济社会的进步。
(二)不同点
1.内涵不同
值得关注的是,狭义上的“富强”指经济方面,广义上的“富强”除经济方面外,还指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本文只从经济角度进行探究。“国富”和“民强”的不同的先后次序体现了相反的因果关系。“国富民强”即“国富则民强”,“国富”是因,“民强”是果。“民富国强”即“民富则国强”,“民富”是因,“国强”是果。
2.本质不同
“国富民强论”和“民富国强论”矛盾的本质,是公共部门(政府、国企、事业单位)与私人部门(个人、企业)的收入分配问题。“国富民强论”提倡“藏富于国”,认为将相对较多的财富分配给公共部门能够促进国民生活水平提高,从而推动整体社会发展。“民富国强论”提倡“藏富于民”,认为将相对较多的财富分配给私人部门能够对经济增长起到更为积极的作用。
3.传导机制不同
“国富民强论”认为,国家财富的积累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支出,从而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民富国强论”则认为市场机制本身能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政府的过度干预将造成效率损失。
4.政策主张不同
一是经济发展手段。“国富民强论”提倡计划型经济;“民富国强论”提倡市场经济或者说自由经济。二是所有制结构。前者提倡以公有制为主;后者提倡以私有制为主。三是政府职能。前者认为政府应在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后者认为政府应减少干预、控制财政收支规模。四是税收政策。前者认为应实行高税率、高税收,发挥税收在再分配环节的作用;后者认为应实行低税率、低税收,避免税负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的侵蚀。
三、评析与应用
(一)适用情境
1.经济发展阶段
“国富民强论”较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需要国家力量扶持企业,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弯道超车”,例如韩国政府通过扶持三星企业崛起,促进国家整体经济地位的提升;“民富国强论”较适用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实力和资本存量均达到一定程度后,激发市场活力能更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
2.贫富差距
“国富民强论”较适用于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家,这是因为市场“无形的手”的初次分配将加剧财富分配的两极化,政府“有形的手”的税收和补贴的再分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富差距;相反,“民富国强论”则较适用于贫富差距较小的国家。
3.人口规模
“国富民强论”较适用于人口规模较小的国家,因其再分配环节的管理成本较低,例如在一些北欧的“福利国家”和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再分配在经济中的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比初次分配发挥的作用更大;“民富国强论”则较适用于人口规模较大的国家。
4.配套制度
配套制度指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有形制度和产业规则在内的无形制度。“国富民强论”较适用于配套制度不完善的国家,在建立市场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发挥引导作用;“民富国强论”较适用于配套制度相对完善的国家,因为成熟的市场制度本身就能够有效保护私有财产、激发创新活力。
(二)在我国的实际应用
1.历史回顾
近代中国经历了从“国富民强”到“民富国强”的路径选择的转变,两种道路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侧重[1]。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我国一直奉行“国富民强”的经济观念。在取消私有制、国家统一进行财富分配的政策下,我国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战后的复苏工作,但客观上也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观念逐渐由“国富民强”转变为“民富国强”,通过保护私有财产、建立市场机制激发经济活力,高速度、大幅度地提升经济实力。
2.现实启示
面对当今的经济形势,在由“国富民强”向“民富国强”转变的进程中,我国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在“去杠杆”背景下,我国私人部门和企业部门杠杆率低,政府部门杠杆率居高不下,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背负巨额债务,造成风险集聚。二是国有企业改革问题。部分国有企业作为“僵尸企业”,一方面挤占了民营企业的经济资源,另一方面也可能成为拖垮国民经济和促使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的重要因素。三是企业税收负担问题。企业税收负担,将直接影响到“国”与“民”的收入分配状况。
政府应继续实施“利益共享式”的再分配,应注重全民共享增长成果,注重增加政府惠民支出、推动先富帮扶后富、强化资本反哺劳动[2]。未来,我国还需从制度安排、經济结构等方面推动改革,如采取完善市场规制、平衡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关系等措施,从而促进经济社会从“国富民强”向“民富国强”成功转型。
参考文献:
[1]巴曙松,赵勇.从“国富民强”到“民富国强”的思辨[J].人民论坛,2010(29):8-9.
[2]李子联,王爱民,李笑.收入分配与政府税收:“国富”的一种解释[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7(2):13-25.
作者简介:胡静怡(1996-),女,汉族,江苏南京人,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主要从事货币金融、宏观经济研究。
关键词:收入分配;公共部门;私人部门
中图分类号:F046.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3-00-01
一、引言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增长和财富积累举世瞩目,与之俱来的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收入分配问题。在这一问题上,主要有“国富民强论”和“民富国强论”两种观点。我国的经济指导思想正处于“国富民强”向“民富国强”转变的过程中,基于两种观点的梳理和分析,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关系辨析
(一)相同点:目标相同
“国富民强论”和“民富国强论”都基于“国富”与“民强”的统一关系,即国家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提高两个方面,都旨在推动经济社会的进步。
(二)不同点
1.内涵不同
值得关注的是,狭义上的“富强”指经济方面,广义上的“富强”除经济方面外,还指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本文只从经济角度进行探究。“国富”和“民强”的不同的先后次序体现了相反的因果关系。“国富民强”即“国富则民强”,“国富”是因,“民强”是果。“民富国强”即“民富则国强”,“民富”是因,“国强”是果。
2.本质不同
“国富民强论”和“民富国强论”矛盾的本质,是公共部门(政府、国企、事业单位)与私人部门(个人、企业)的收入分配问题。“国富民强论”提倡“藏富于国”,认为将相对较多的财富分配给公共部门能够促进国民生活水平提高,从而推动整体社会发展。“民富国强论”提倡“藏富于民”,认为将相对较多的财富分配给私人部门能够对经济增长起到更为积极的作用。
3.传导机制不同
“国富民强论”认为,国家财富的积累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支出,从而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民富国强论”则认为市场机制本身能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政府的过度干预将造成效率损失。
4.政策主张不同
一是经济发展手段。“国富民强论”提倡计划型经济;“民富国强论”提倡市场经济或者说自由经济。二是所有制结构。前者提倡以公有制为主;后者提倡以私有制为主。三是政府职能。前者认为政府应在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后者认为政府应减少干预、控制财政收支规模。四是税收政策。前者认为应实行高税率、高税收,发挥税收在再分配环节的作用;后者认为应实行低税率、低税收,避免税负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的侵蚀。
三、评析与应用
(一)适用情境
1.经济发展阶段
“国富民强论”较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需要国家力量扶持企业,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弯道超车”,例如韩国政府通过扶持三星企业崛起,促进国家整体经济地位的提升;“民富国强论”较适用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实力和资本存量均达到一定程度后,激发市场活力能更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
2.贫富差距
“国富民强论”较适用于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家,这是因为市场“无形的手”的初次分配将加剧财富分配的两极化,政府“有形的手”的税收和补贴的再分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富差距;相反,“民富国强论”则较适用于贫富差距较小的国家。
3.人口规模
“国富民强论”较适用于人口规模较小的国家,因其再分配环节的管理成本较低,例如在一些北欧的“福利国家”和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再分配在经济中的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比初次分配发挥的作用更大;“民富国强论”则较适用于人口规模较大的国家。
4.配套制度
配套制度指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有形制度和产业规则在内的无形制度。“国富民强论”较适用于配套制度不完善的国家,在建立市场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发挥引导作用;“民富国强论”较适用于配套制度相对完善的国家,因为成熟的市场制度本身就能够有效保护私有财产、激发创新活力。
(二)在我国的实际应用
1.历史回顾
近代中国经历了从“国富民强”到“民富国强”的路径选择的转变,两种道路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侧重[1]。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我国一直奉行“国富民强”的经济观念。在取消私有制、国家统一进行财富分配的政策下,我国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战后的复苏工作,但客观上也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观念逐渐由“国富民强”转变为“民富国强”,通过保护私有财产、建立市场机制激发经济活力,高速度、大幅度地提升经济实力。
2.现实启示
面对当今的经济形势,在由“国富民强”向“民富国强”转变的进程中,我国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在“去杠杆”背景下,我国私人部门和企业部门杠杆率低,政府部门杠杆率居高不下,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背负巨额债务,造成风险集聚。二是国有企业改革问题。部分国有企业作为“僵尸企业”,一方面挤占了民营企业的经济资源,另一方面也可能成为拖垮国民经济和促使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的重要因素。三是企业税收负担问题。企业税收负担,将直接影响到“国”与“民”的收入分配状况。
政府应继续实施“利益共享式”的再分配,应注重全民共享增长成果,注重增加政府惠民支出、推动先富帮扶后富、强化资本反哺劳动[2]。未来,我国还需从制度安排、經济结构等方面推动改革,如采取完善市场规制、平衡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关系等措施,从而促进经济社会从“国富民强”向“民富国强”成功转型。
参考文献:
[1]巴曙松,赵勇.从“国富民强”到“民富国强”的思辨[J].人民论坛,2010(29):8-9.
[2]李子联,王爱民,李笑.收入分配与政府税收:“国富”的一种解释[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7(2):13-25.
作者简介:胡静怡(1996-),女,汉族,江苏南京人,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主要从事货币金融、宏观经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