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ule of law"不能涵盖"法治"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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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the rule of law)与“依法治国”(the rule by law)的根本区别在于所依之“法”,仅仅用“of”和“by”两个字无法将这两种法律思想和法律实践区别开来。“the rule of law”不能涵盖“法治”的内涵 ,“法治”的英文表述应该是“the rule under natural law”。 The fundamental difference between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rule by law” lies in the “law” to which it is based. It is impossible to distinguish these two kinds of legal ideas merely by the words “of” and “by” Differentiate from legal practice. “The rule of law” can not cover the connotation of “rule of law,” and the “English rule of law” should be “the rule under natur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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