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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A 年龄/38岁 职业/政府机关
直言不讳地说,我是一名标准的“恋足癖”,如果恋足必须被斥为“癖”的话。这种倾向埋在我心里已经若干年了,之所以能写出来,是因为觉得恋足实在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肮脏事。从青春期开始,发现自己除了开始关注女孩子姣好的面容外,往往不太注意很容易吸引眼球的第二性征,目光总顺着女孩子的腿往下出溜,一直到脚丫为止,并会默默地为状态万千的脚丫打分评判。当然这种机会并不是很多,在我生活的中国北方,每年也就只有夏天这几个月颇为过瘾。
关于恋足,一直被斥为是一种变态。所以偷偷摸摸恋了许多年,一直到看见一篇报道之后,一种莫名的责任感驱使我写下这些文字,为广大恋足的男人们鼓噪一下。
有一位小伙子的恋足倾向被女友发现了,便被带到心理医生那里,并被确诊为“疾病”。在医生和女友的共同努力下,从心理上“不断增强他战胜疾病的信心”;从生理上“在他手腕上套一根皮筋,在他产生恋足想法的时候,让他自己用皮筋狠弹自己的手腕”。最终“他改掉了恋足的怪癖,很快要与我步入婚礼的殿堂”。一个挺正常的哥们终于不正常了,至少不敢有丝毫正常的表露了。
换个角度讲,恋足是一个比较学术的问题,自认才疏学浅,不敢充大尾巴鹰胡抡。虽爱好文学,可第一学历是高中,没经过正经科班陶冶,只能用博览群书来恶补基础,就在恶补文学基础的同时,顺便也发现了许多文坛名家在其作品中会流露出恋足的倾向。如果有兴趣,你可以细心留意,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需要说明一个字,“莲”,在中国古文里,“莲”还特指女性的美足。据说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的爱妾窈娘,有一双绝美的玉足,更善于在莲花上跳舞,于是“莲”就逐渐演变成美足的代名词了。加之宋代周敦颐著有《爱莲说》,虽然此莲非彼莲,也算巧合,这就是本文题目的由来。谈恋足,不可能回避的就是中国古代的缠足,这是一种近乎于变态的虐恋。当然不是三两句话能说得清的事。中国古人缠足的历史是逐渐演变的,下面我会说到。可正是这种变态的虐恋,以及这种异常行为对女性肉体的摧残,使得现代国人的恋足也被视为一种垢病。上个世纪末互联网的兴起,打破了人类的单一性格表现。我以及许多恋足的同好们,坐在屏幕前用各式各样的花名交流着恋足心得,浏览着美足图片,感叹着互联网的伟大,而不用担心自己因为恋足会被别人耻笑。当然任何人群都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恋足的人群中也有一些低级庸俗,甚至是淫秽的,但不能以偏概全,五个脚指头还不一样齐呢。
恋足是一种亚文化,冯骥才先生曾著有《三寸金莲》,用细腻的故事情节剖析了中国古(近)代的恋足现象。那种畸形的虐恋是不可取的,用对肢体刻意的伤害来取悦于人才是真正变态的。而到如今我们喜欢那玲珑秀美的天成曲线,怎么就成“癖”了?我不理解。中国古代恋足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其实也并非是人们印象中,缠足缠了几千年。在唐代古墓出土的女鞋并无缠足的迹象,而在《诗经》、《南都赋》、《史记》甚至白居易、杜牧的诗中,都有恋足的相关史料。直至宋元时代,缠足才逐渐风行,而真正缠足缠到登峰造极伤筋动骨的,是到了清朝。中国古代记载收录赞美恋足或者缠足的文字,都是出于文人之手的私作,例如古乐府《双行缠》、陆放翁《老学庵笔记》、苏轼《菩萨蛮》、李渔《笠翁偶集》、唐伯虎《咏金莲》等等,到了近现代更是数不胜数了。而迄今为止唯一由官方编纂,记载有关恋足和缠足的竟是清康熙下令纂修的《古今图书集成》,其中的《闺媛典》收录有赚谈恋足缠足的《弓莲篇》,想来康熙以及编者都是变了味儿的“恋足癖”吧。
中国古人的恋足是病态的,用“癖”来表述决不为过。古人们恋足的极端行为虽不可取,但在当时特定的条件下,恋足并没有被世人唾弃,反倒是光明正大的,从达官贵人至布衣百姓,至少恋足是不被歧视的。当然用缠足来取悦男性的欢心,是应该唾弃的。那么现代的我们喜欢那天成的玉足,是太正常不过的天性了。
现代人的恋足,之所以反而隐讳起来,我想有几个原因。一来受民国初年“天足运动”的影响,缠足与恋足的混淆,使得正常的恋足心理会被联想到病态的缠足行为,恋足的一群便被曲解为变态的一群;二来,由于近几十年来的极左路线使得中国文化所受到的禁锢,恋爱尚属小资产阶级情调,拉拉手都羞于见人,何况你要拉她的脚呢;第三,正因为人性的被禁锢,一部分恋足同胞的“雅兴”难有疏导,便做出一些令人耻笑的行为,例如常见于媒体一角的社会新闻,某君偷窃女性鞋袜用以自慰云云,实在令我们恋足同好有口难言,好象恋足的男人都会去偷女士的鞋袜,实在是冤呐!试想恋足的人都这么干,这么多这东西他往那藏啊!
我是个恋足的男人,正常的男人。你可以尽管鄙夷我和其他恋足的正常男人。如果你是男人,我要问:你更欣赏女性的哪里?丰乳豪臀?那么我告诉你,你比我们庸俗!如果你是女人,我也要问你:你窝着脖子蜷着腿屏气凝神地往脚指甲上擦那些五颜六色的指甲油,不是为了补习油画基础吧?节衣缩食地买那些性感的鞋袜,不是为了扩大内需拉动市场吧?既然没有这么高的境界,我只能理解为:为我们!为我们而美化你的足下。女为悦己者妆嘛。所以你以及你们,请尊重你周围正常的恋足者,我们是品位的一群,是更懂得欣赏美的一群。
写这篇文字,用了很大的勇气。因为许多现实中的朋友都知道我就是秃夫,既然写出来了,希望首先能得到我周围朋友们的理解。哥们还好些,大不了拿我开开涮,我都习惯了,再说备不住你也有恋足的倾向。倒是很为认识我的女孩子们担心,你们再碰见我的时候,大可不必紧张。我一不会偷你们的鞋袜,二不会很狠狠地盯着你脚丫看,充其量用欣赏的眼光瞟一眼,没什么。更用不着把秀美的玉足藏起来,你肯定没练过把脚丫揣到裤兜里的功夫,东躲西藏地咱都尴尬,大大方方就好。再说回来了,目前真懂得保养修饰自己脚丫儿的女孩真不太多,大多数还停留在涂个指甲油的水平上,属初级阶段,就算没脚气你上下翻飞地跟我眼前挥舞也未必爱看。
所以,珍惜自己的脚丫儿吧,除了用来搭载你的位移,她们也是流动的艺术。
恋足挺正常,我也挺正常,没什么,恋足挺正常。
古代对美女玉足有“三寸金莲”之美称。现代将90后的女生玉足称之为“第二张脸”。特别是黑龙江、吉林、辽宁东北三省和重庆、河南郑州、山东青岛烟台的90后女生,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生长环境的优化和遗传因素的影响,呈现出皮肤白净、身材苗条、玉足性感的发展态势。特别是玉足的养护保养,彰显出双脚洁白、脚型优美、脚根红润、脚趾细小、脚心空凹、脚底柔嫩的特点,无论是穿高跟鞋,还是穿凉拖,不管是穿丝袜,还是白脚裸露,看上去都是妩媚诱人、赏心悦目、富有美感、养眼健身。尤其是穿高跟鞋、薄丝袜时,亭亭玉立,无比性感,给人艺术般的美感,使人春心荡漾、流连忘返,产生抚摸亲吻的欲望。
在一个越来越开放和多元化的社会中,性的取向可以被越来越宽泛的理解,性创新是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的体现,只要自己的诉求不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以挑战法律作为主旨,都是可以被理解的,甚至是无比享受的,只是看对谁而言!你可以不喜欢,但应该可以理解别人的喜欢。恋足不是性创新的全部,是其中的一种。(个别无限延伸为暴力虐待倾向者应不在此范围之内,很多人会混为一谈,但那是两回事。)
恋足,一个被人了解但又不被理解的领域,无论人们的观点如何,始终不能改变它人性的本源。足,是人体的一部分,是一种器官,不是物,(把恋足归为恋物的所谓心理专家是幼稚而无知的)和恋臀、恋脸、恋胸、恋头发、恋脖子是完全一样的,是完全正常的。美女的脚,有着美女身上特有的气息,特有的女人味,那只能用纤纤来形容的玉足,白嫩而富有弹性,怎么不是最能激发性欲的部位!因此,恋足不仅不是罪,而且通常只有有才华的人,或者有艺术细胞的人才能体会到。对于一个看起来最卑微、最下贱,却有最勤劳、曲线最完美、最艺术、最值得怜悯、爱护的器官的迷恋,才说明恋足者爱的是女人的全部,是全部。金庸、李敖、吴宗宪、张艺谋、周星驰,王晶、李白、袁枚、法国作家福楼拜都是典型的恋足人士。其实恋足太正常了,如果非要把它归为变态,那么完全不变态的人才是变态的或者是无趣的,请问口交变态吗?那是吃饭的器官和排泄器官的接触啊。在以前看来绝对是变态,但在现在呢?在我眼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在西片中,几乎所有导演会一致的把美女把脚丫申向男人的档部作为女人对男人性诱惑的一种标志性动作,可以充分看到美女脚丫的魅力。
又请问一个脸蛋长得非常漂亮靠些化妆品遮掩而脚丫却十足难看的女人可以称为一个真正的美女吗?可以称为一个注重细节的精致女人吗?最差品位的男人第一眼看的就是女人的脸蛋,见了漂亮脸蛋就留口水,那是农民!二流眼光男人第一看的是女人的胸腰臀,那是色鬼!而一流眼光最有品位男人才懂得欣赏美女的脚丫和美腿,他们善于从细节来发现女人身上的灵感。因为他们真正懂得女人画了美丽的脚趾甲油到底是为谁而画,只有他们才懂得LV、PRADA、DIOR的漂亮靴子、高根、凉鞋之所以设计得这么漂亮的用意何在,只有他们懂得adidas、nike的无限魅惑、流线、五彩、体现野性、力量与运动及极度感观刺激,是多么的性感。可能很多人会说脚脏,其实他们错了,脚比手干净得多!手每天要接触公共场所钱币等物品,每天接触的乙肝病毒把知道有多少,而脚却在那一块净土受到保护,也许你会说有脚气怎么办,我想告诉你的是脚气是脚气的错,不是脚的错,如果霉菌长在脸上这张脸你就喜欢了?所以我们指的美足都是健康美丽具备自然气息的脚,而不是一双病脚。用病脚来比是没有可比性的!所以我们指的就是健康的自然的美女的脚。
金庸和李敖就是当今恋足界的形象代表。《天龙八部》第一回中段裕爱上钟灵的鞋袜,第二十八回,游坦之为阿紫的细嫩白脚丫而疯狂;《射雕英雄传》第七回中杨康和穆念慈比武招亲,迷恋并保存着穆的绣花鞋,第三十五回铁枪庙中,军官迷上黄蓉的脚丫;《笑傲江湖》第十六回,注血,青帆上绘着一只白色的人脚,再驶进时,但见帆上人脚纤纤美秀,显是一只女子的素足;《侠客行》第四回,长乐帮帮主,头发颇见蓬松,脚上未穿袜子,雪白赤足踏在一对绣花拖鞋之中,那是生平从所未见的美丽情景,母亲脚上始终穿着袜子,却又不许自己进她的房,当下赞道:“你⋯⋯你的脚真好看!”;《倚天屠龙记》第二十三回,张无忌玩弄赵敏的脚丫鞋袜。太多太多的例子,足以说明金庸对美女脚丫的迷恋和认知程度。吴宗宪和小S的节目中多次让女嘉宾用脚丫摸男嘉宾猜猜他是谁之类的节目,还用问啊,吴的恋足有年月的了;张艺谋《古今大战秦俑情》中从另一个侧面其实也是一个恋足故事,蒙天放把冬儿的绣花鞋保存了两千多年,一直从秦国保留到民国;《大红灯笼高高挂》中,讲的是一个反封建的故事,更是一个三奶奶前戏洗脚捶足的故事;台湾综艺大王徐乃麟早期的走红歌曲《红鞋妹妹等等我》被一致认定他的恋足情节;李敖的前妻胡茵梦在自传中白纸黑字写明了李敖的恋足爱好;著名的灰姑娘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个王子与水晶鞋的故事,法国著名作家福搂拜的《包法利夫人》从前到后都是一个十足的恋足故事;写过《大亨小传》的美国大文豪费杰罗斯把女人的脚看作是另一个性器官。末端的诱惑欲望的源泉,所以恋足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坚决鄙视藐视恋足且孤陋寡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