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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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际税收领域的“双支柱”方案多边共识达成,将对未来国际税收治理和跨境投资产生深远影响,也将对国内税收治理带来一定挑战.2021年国际税收研究聚焦国际税收规则重构、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机制、税制改革与税收征管国际经验、跨境税收征管与税种协调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国内文献着眼于国际税改的有效落实和配套措施保障,跟踪各国的税收政策实践,评估各项税收政策带来的影响,探讨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研究协调国际税改与各国国内税法的冲突,为我国有效应对国际税改和不断完善国内税收管理制度提供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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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际税收领域的“双支柱”方案多边共识达成,将对未来国际税收治理和跨境投资产生深远影响,也将对国内税收治理带来一定挑战.2021年国际税收研究聚焦国际税收规则重构、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机制、税制改革与税收征管国际经验、跨境税收征管与税种协调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国内文献着眼于国际税改的有效落实和配套措施保障,跟踪各国的税收政策实践,评估各项税收政策带来的影响,探讨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研究协调国际税改与各国国内税法的冲突,为我国有效应对国际税改和不断完善国内税收管理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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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解释,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第十六条是对行政机关行使属行政优益权范畴的单方变更解除权的裁判规范.通过分析案例发现法院在适用该条时,对单方变更解除权行使条件、正当性来源各持己见,对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存在相左认定.上述问题的产生是因第十六条自身作用有限,且其基础理论缺乏法律正当性.对此法院在审查中应将法律依据作为第十六条适用的前提,扩展适用民事法律规则事由予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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