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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龄农民工比重增大,学界主张构建底线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了长期制度建设过程中高龄农民工向原用人单位追缴养老保险可行性小、单独缴纳养老保险的经济可承受能力低等问题。据此提出建议:应由政府采取“补缺”措施,为高龄农民工提供养老保障;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让部分不识字、不上网的高龄农民工了解养老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