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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最早设立立法联系点是在2002年,这在全国尚属首创。建立地方立法联系点制度,在市、县设立地方立法联系点,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整合立法资源,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探索,也是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