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手册》(1999)、《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和浙江省卫生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省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通知》的标准要求,从2001年开始,桐庐县结核病的查、诊、治、管工作均统一归口于县疾控中心。同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确定3家县级医院为肺结核非定点诊治单位(2004年增加1家),开展结核病痰检工作,由桐庐县疾控中心对其进行室间质控管理。经过5年的努力,4家非定点诊治医院在随访病人的查痰率、痰片镜检复核符合率、制片合格率等方面均有所进步,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