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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4个月有余,出租车公司却拒不执行出租车收费减免政策。安徽省出租车收费减免政策缘何遭遇“搁浅”?惠民政策为何一拖再拖未被执行?
在国家清理整顿涉及出租车收费的大背景下,安徽省6月初出台出租车收费减免政策,要求出租车公司每年收取出租车挂靠管理费不得超过600元。
10月11日上午,东方公司当日开出的司机缴费收据,收据显示2006年10月1日~12月31日的管理费为600元。而新亚、平安等公司给驾驶员开出的收据显示其管理费收取是每月200元,即一个季度600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张明杰认为,惠民政策出台4个月不见执行,这是政府监督不力、工商部门查处不到位的结果。另外,出租车公司如果认为物价局的文件不合理,可以对物价局提起行政诉讼,而不应该拒不执行物价局减免费用的文件。
物价部门:公司软对抗政策执行难
据合肥市物价部门介绍,物价局在6月初就给各家公司以挂号信形式寄发了《通知》,但各家公司均表示未收到,随后物价局6月30日又在《合肥晚报》上全文刊登《通知》,依然没有一家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合肥市物价局价格检查监督分局张局长说:“很多家公司都是以没有收到《通知》为由不执行新规定。公司总是推托老板不在,即使我们拿到财务收据,他们也不盖章确认。”
出租车公司:管理费不能过低
合肥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说,《通知》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事先没有对公司进行调查,这样大幅度降低费用不切实际。安徽省物价局应该在政策出台前征求出租车公司的意见。
合肥平安出租车公司出租部工作人员说:“如果只是减少20元、30元,我们还可以承受。现在每个月降低了150元,恐怕我们连买纸、缴电费的钱都没有了。”
对此,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助理张显泉认为:“出租车公司有看法、有意见、说不能维持生存,可是政策是不允许讨价还价的。我们召开了多次会议,已经把文件发到各出租车公司负责人手里。至于降幅是否合理,要等政策执行一段时间才能确定。”
安徽出租:叫停经营权有偿使用与挂靠
9月30日,安徽省交通、建设、公安、财政、物价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出租车行业发展新政策。规定从今后停止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并取消出租车挂靠经营,力求合理调配国家、企业、驾驶员和乘客之间的合法权益。
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后,该省将逐步建立起出租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体系。
取消出租车挂靠经营,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期满后,以出租车公司为单位参加经营权使用招投标,实行有限期使用,经营权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8年。严禁私下转让出租车经营权,对擅自转让或倒买、倒卖出租车经营权的,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吊销其经营权证。
新政策提高了出租车行业的门槛,确定了出租车的准入、退出机制。规定:在城市出租车有效里程利用率低于70%时,不得增加新的运力。安徽还将对出租车驾驶员建立信誉档案,对一年内营运服务违章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驾驶员,将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此外,安徽运管部门将对出租车公司实行质量信誉考核。
在国家清理整顿涉及出租车收费的大背景下,安徽省6月初出台出租车收费减免政策,要求出租车公司每年收取出租车挂靠管理费不得超过600元。
10月11日上午,东方公司当日开出的司机缴费收据,收据显示2006年10月1日~12月31日的管理费为600元。而新亚、平安等公司给驾驶员开出的收据显示其管理费收取是每月200元,即一个季度600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张明杰认为,惠民政策出台4个月不见执行,这是政府监督不力、工商部门查处不到位的结果。另外,出租车公司如果认为物价局的文件不合理,可以对物价局提起行政诉讼,而不应该拒不执行物价局减免费用的文件。
物价部门:公司软对抗政策执行难
据合肥市物价部门介绍,物价局在6月初就给各家公司以挂号信形式寄发了《通知》,但各家公司均表示未收到,随后物价局6月30日又在《合肥晚报》上全文刊登《通知》,依然没有一家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合肥市物价局价格检查监督分局张局长说:“很多家公司都是以没有收到《通知》为由不执行新规定。公司总是推托老板不在,即使我们拿到财务收据,他们也不盖章确认。”
出租车公司:管理费不能过低
合肥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说,《通知》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事先没有对公司进行调查,这样大幅度降低费用不切实际。安徽省物价局应该在政策出台前征求出租车公司的意见。
合肥平安出租车公司出租部工作人员说:“如果只是减少20元、30元,我们还可以承受。现在每个月降低了150元,恐怕我们连买纸、缴电费的钱都没有了。”
对此,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助理张显泉认为:“出租车公司有看法、有意见、说不能维持生存,可是政策是不允许讨价还价的。我们召开了多次会议,已经把文件发到各出租车公司负责人手里。至于降幅是否合理,要等政策执行一段时间才能确定。”
安徽出租:叫停经营权有偿使用与挂靠
9月30日,安徽省交通、建设、公安、财政、物价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出租车行业发展新政策。规定从今后停止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并取消出租车挂靠经营,力求合理调配国家、企业、驾驶员和乘客之间的合法权益。
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后,该省将逐步建立起出租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体系。
取消出租车挂靠经营,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期满后,以出租车公司为单位参加经营权使用招投标,实行有限期使用,经营权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8年。严禁私下转让出租车经营权,对擅自转让或倒买、倒卖出租车经营权的,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吊销其经营权证。
新政策提高了出租车行业的门槛,确定了出租车的准入、退出机制。规定:在城市出租车有效里程利用率低于70%时,不得增加新的运力。安徽还将对出租车驾驶员建立信誉档案,对一年内营运服务违章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驾驶员,将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此外,安徽运管部门将对出租车公司实行质量信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