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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党办[2018]60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妇女维权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7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妇女维权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发挥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