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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市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查办内部大要案件,仍面临着荣辱困惑、机构局限、对象特殊、人情干扰、成案偏低、后果敏感等难点问题,很不适应从严治警、反腐倡廉的客观需要;应当从辨证思维强化严肃查案的领导决策、调整充实优化纪检力量构成要素质、突出重点构建查办大案合围机制、突破案情力获定案论处证据体系、用足手段促使办案对象坦白服从、科学应对妥善处置查案后果多重效应等方面,来全面提升新形式下公安监督机构执纪办案标本兼治的最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