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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律意识对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同时也对提高社会整体的守法、执法水平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文章从法律意识的内涵和价值进行着手分析,探讨了法律意识的结构内容,提出了继续教育过程中加强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法律意识;培养;法治
中图分类号:DF97 文献标识码:A
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宏伟目标,就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而要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必须充分运用继续教育这块阵地,在各行业的中坚和骨干力量的“再教育”中增加相关法律课程,强化法律教育,使“再教育”学员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和较强的法律意识,这对于实现法治国家起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法律意识内涵及价值分析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感知、理解、心理体验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以及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和法治观念等内容。
法律意识的内涵和特性决定了法律意识在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认知和预测价值
只有对法律本质、内容、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学员才会对法律产生热情,产生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同时,法律通过其特有的假定、处理和制裁的结构和逻辑,引导学员的价值取向、行为取向和对行为结果的预测、控制。行为的预期和控制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也是社会能够存在下去的主要原因。
(二)评价价值
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就会在心目中形成一种基本的法律态度,形成衡量行为合法与否的判断标准,就能根据法律制度规范评判他人行为的合法性,评判社会法律事件的合法性。
(三)调节和规范价值
法律意识的形成有助于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和尊重,生成一种知法、守法的法治观念,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将以上观念内化于思想意识之中,并最终体现为对法律规范的内在服从和自觉实践,从思想深处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法律意识结构分析
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法律意识系统主要包括法律情感、法律認知、法律观念、法律理论和法律信仰五个基本要素。其层次结构可见下:
法律信仰
法律理论
法律观念
法律认知
法律情感
(一)法律情感
“法律情感是人们对法律,主要是现行法律的心理情绪体验,也是人们依据现实的法律制度能否符合自身物质和精神的需要而产生的喜好和厌恶的心理态度”,是一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的直接心理反应、感受和体验等感性认识。它反映了工作、生活中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事件直接映射到人们的情感态度、心理状态,一般具有直观性、形象性、自发性和易变性等特点。
(二)法律认知
在对法及法律现象的感性认识中,更具全面性、客观和正确的认识成份便是法律认知。法律认知的核心主要是对现行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获得法律认知,需要克服传统法律心理和特定群体的情感态度,更需要强化对现行法律权利、义务规定的了解和把握,充分了解和认识到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即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同时比较准确地预见到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认知有助于督促人们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尽最大可能地保证行为的合法性。
(三)法律观念
法律观念,是公民在法律认识基础上产生的理性体验,是法律情感和法律认知的理性升华,是尚未系统化的思想观念形态。法律观念同样是人们在一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认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法律意识,处于法律意识水平的中间层次,是法律认知与法律理论的中介和过渡。作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法律观念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它摆脱了对现存法律制度自发的直观心理体验和认知的局限。与此同时,法律观念的有无以及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法律意识的强弱。
(四)法律理论
法律理论是指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整体性、逻辑性、系统性的“理性思维体系”。法律理论具有概括性、指导性的特点,为法律思维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五)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最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是坚定于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的理想信念和精神夙求。“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三、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一)加强认识,扩大宣传
法律意识对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对提高社会整体的守法、执法水平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对法律意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力度。要充分利用继续教育这一阵地,将法律意识能力列入人才能力方案中,将法律意识课程列入每一项职业教育培养计划之中,设法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以形成人人重视法律意识培养的浓厚氛围,使每个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在这种法治氛围之中得到升华。
(二)科学设置课程
一方面,应为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次开设职业方面的法律课程,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继续教育也是素质教育,但如果仅仅关注职业技能和方法的培训,不开设职业相关的法律课程,不但会使继续教育效果大打的“折扣”,而且也不可能培养出高层次的职技人员和职业管理人员,也不可能大大提高科学化、规范化职业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要注重法律意识方面的课程建设。继续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因此法律课程的设置不可能占据过大的比重,无法在有限的课时内对所有与职业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详细培训,这就要求注重对法律重要性、法律价值、法律作用机制、权利义务规则等基本理念和思维的介绍和学习,注重法律意识课程的设置。通过培养法律兴趣,培养法律思维和判断能力,提高其自主获取法律知识的能力,增强其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的、不断变化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环境。
(三)改进教学方式
为了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提高学员对法律意识课程的兴趣,需要采用多样性授课的方法。一是讲理论与讲案例相结合。为了使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可以紧密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案例来讲解,还可以进行案例教学。二是采用研讨式、启发式教学,还可以采用讨论、辩论等形式传授法律知识,鼓励学员积极参与和思考,引导他们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去思考和分析,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四)参加法律实践活动
法律与各行业知识、组织、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日益交叉渗透,因此各行业不断产生着各种类型的涉法案例。这些事例的生成与发展、调查、分析、处理都为培训提供了活生生的教案和实践基础。因此,在继续教育培训中,需要拿出一定的课时组织学员认真调查、分析、讨论和解决这些问题,或者通过法院旁听、举办模拟法庭、模拟调解和仲裁等活动,增强培训学员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应用能力。
责任编辑 郭延彬
关键词:法律意识;培养;法治
中图分类号:DF97 文献标识码:A
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宏伟目标,就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而要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必须充分运用继续教育这块阵地,在各行业的中坚和骨干力量的“再教育”中增加相关法律课程,强化法律教育,使“再教育”学员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和较强的法律意识,这对于实现法治国家起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法律意识内涵及价值分析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感知、理解、心理体验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以及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和法治观念等内容。
法律意识的内涵和特性决定了法律意识在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认知和预测价值
只有对法律本质、内容、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学员才会对法律产生热情,产生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同时,法律通过其特有的假定、处理和制裁的结构和逻辑,引导学员的价值取向、行为取向和对行为结果的预测、控制。行为的预期和控制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也是社会能够存在下去的主要原因。
(二)评价价值
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就会在心目中形成一种基本的法律态度,形成衡量行为合法与否的判断标准,就能根据法律制度规范评判他人行为的合法性,评判社会法律事件的合法性。
(三)调节和规范价值
法律意识的形成有助于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和尊重,生成一种知法、守法的法治观念,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将以上观念内化于思想意识之中,并最终体现为对法律规范的内在服从和自觉实践,从思想深处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法律意识结构分析
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法律意识系统主要包括法律情感、法律認知、法律观念、法律理论和法律信仰五个基本要素。其层次结构可见下:
法律信仰
法律理论
法律观念
法律认知
法律情感
(一)法律情感
“法律情感是人们对法律,主要是现行法律的心理情绪体验,也是人们依据现实的法律制度能否符合自身物质和精神的需要而产生的喜好和厌恶的心理态度”,是一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的直接心理反应、感受和体验等感性认识。它反映了工作、生活中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事件直接映射到人们的情感态度、心理状态,一般具有直观性、形象性、自发性和易变性等特点。
(二)法律认知
在对法及法律现象的感性认识中,更具全面性、客观和正确的认识成份便是法律认知。法律认知的核心主要是对现行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获得法律认知,需要克服传统法律心理和特定群体的情感态度,更需要强化对现行法律权利、义务规定的了解和把握,充分了解和认识到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即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同时比较准确地预见到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认知有助于督促人们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尽最大可能地保证行为的合法性。
(三)法律观念
法律观念,是公民在法律认识基础上产生的理性体验,是法律情感和法律认知的理性升华,是尚未系统化的思想观念形态。法律观念同样是人们在一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认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法律意识,处于法律意识水平的中间层次,是法律认知与法律理论的中介和过渡。作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法律观念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它摆脱了对现存法律制度自发的直观心理体验和认知的局限。与此同时,法律观念的有无以及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法律意识的强弱。
(四)法律理论
法律理论是指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整体性、逻辑性、系统性的“理性思维体系”。法律理论具有概括性、指导性的特点,为法律思维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五)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最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是坚定于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的理想信念和精神夙求。“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三、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一)加强认识,扩大宣传
法律意识对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对提高社会整体的守法、执法水平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对法律意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力度。要充分利用继续教育这一阵地,将法律意识能力列入人才能力方案中,将法律意识课程列入每一项职业教育培养计划之中,设法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以形成人人重视法律意识培养的浓厚氛围,使每个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在这种法治氛围之中得到升华。
(二)科学设置课程
一方面,应为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次开设职业方面的法律课程,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继续教育也是素质教育,但如果仅仅关注职业技能和方法的培训,不开设职业相关的法律课程,不但会使继续教育效果大打的“折扣”,而且也不可能培养出高层次的职技人员和职业管理人员,也不可能大大提高科学化、规范化职业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要注重法律意识方面的课程建设。继续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因此法律课程的设置不可能占据过大的比重,无法在有限的课时内对所有与职业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详细培训,这就要求注重对法律重要性、法律价值、法律作用机制、权利义务规则等基本理念和思维的介绍和学习,注重法律意识课程的设置。通过培养法律兴趣,培养法律思维和判断能力,提高其自主获取法律知识的能力,增强其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的、不断变化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环境。
(三)改进教学方式
为了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提高学员对法律意识课程的兴趣,需要采用多样性授课的方法。一是讲理论与讲案例相结合。为了使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可以紧密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案例来讲解,还可以进行案例教学。二是采用研讨式、启发式教学,还可以采用讨论、辩论等形式传授法律知识,鼓励学员积极参与和思考,引导他们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去思考和分析,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四)参加法律实践活动
法律与各行业知识、组织、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日益交叉渗透,因此各行业不断产生着各种类型的涉法案例。这些事例的生成与发展、调查、分析、处理都为培训提供了活生生的教案和实践基础。因此,在继续教育培训中,需要拿出一定的课时组织学员认真调查、分析、讨论和解决这些问题,或者通过法院旁听、举办模拟法庭、模拟调解和仲裁等活动,增强培训学员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应用能力。
责任编辑 郭延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