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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9年,距离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诞生已过去70多年,距离互联网诞生也已经过去了50年。计算机与互联网的诞生和发展给世界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在一定程度是改变了整个世界的历史进程,而种改变还在以我们能够察觉的速度和不可预知的趋势进行着。
关键词:互联网;公共文化管理;大数据
1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管理产生的问题
1.1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的道德问题
从道德意识的角度看,网络使道德相对主义盛行。这个问题的原因是网络的虚拟性。没有中心、没有起点、没有终点,是网络最大最显著的特点。这与现实中传统的道德教育背道而驰,大大降低了道德的约束力。同时,网络新技术也带来了许多现行法律无法解决的问题。道德规范的标准很难界定。大多数网络犯罪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也是由于我国网络法律规定不完善造成的。由此可见,网络具有自由性强、发展迅速、影响广泛的特点。正是因为这些特点,网络文化才会对传统道德产生冲击。
1.2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的法律问题
网络时代公共文化领域最突出的法律问题就是对隐私的侵犯与保护的问题,其中尤以网络暴力问题最为突出。网络暴力作为互联网发展中出现的衍生品,是指网民在网络中的暴力行为,是现实社会中的暴力行为在网络中的延伸,有两种:其一,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其二,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1.3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
网络技术的发达一方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等特点,也给网络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因此在网络环境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1.4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的低俗化问题
网络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带给了我们海量的信息。这尽管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但它的方便、快捷、灵活等多种优点,拓展了我们的知识面,给予了我们敖游的空间。但是现在网络的发展好像不按照原来的轨道行驶了,逐步走向了低俗化:色情之风肆虐、暴力娱乐泛滥、网络文学作品粗鄙化等等。
1.5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的安全问题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对公民个人隐私信息进行窃取,如速递公司快件面单信息倒卖等信息泄露事件层出不穷,保险公司数十万的用户保单泄露、多家商业快捷酒店用户信息泄露;再者;网络谣言肆虐,各种不良网络推手在重大突发事件之后编造谣言等网络舆论日益猖獗等等。
2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普及文化观念教育
加强相关领域的观念教育价值观念在一定程度上能弥合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的分歧,大力宣扬讲仁爱、轻私利、崇礼制、守诚信、明事理的文化传统,有助于重塑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伦理道德规范,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从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应网络时代的思想观念体系。
2.2 加强道德建设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领域的道德建设,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网络时代的文化道德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网络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精神动力、评价、引导、调控等功能,充分发挥网络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作用。对现实社会。道德和社会公众对网络社会道德的制约和激励作用。
积极建立网络环境下的文化道德规范,形成系统的规范体系,全面控制和引导网络的主要行为。目前,人们的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都与网络融为一体。网络已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众实施公共文化伦理规范的必要性十分突出。
2.3 改进文化管理制度
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涉及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各单位。互联网音像由国家广播电视部门管理,网络出版和电子出版物由国家新闻出版部门管理,网络广告由国家工商部门管理,互联网企业由国家文化部管理。这是由于我国现行行政体制的传统和互联网的特点造成的。建立这一制度有两种途径:一是按照建设大型文化部门的方式,对公共文化管理中的各项事务实行统一管理。第二,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共同讨论制度。在文化监督方面,要在地市建立综合执法队伍。通过网络新闻发布会、形势调查研讨会、网络宣传、网络舆论、网络简报等形式,加强自上而下的信息沟通和工作指导。
2.4 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目前,随着我国网络社会的发展,公共文化领域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是,公共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比较欠缺,缺乏相对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因此,要在公共文化领域保护知识产权,就必须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体系,通过不断加快我国侵权行为立法进程,维护网络公共文化领域的社会秩序,依法保护网络公共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逐步建立系统规范的法律保护体系。
总 结
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移动互联、新媒体、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突破,网络环境日新月异,公共文化管理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有更多的技术手段去探索和投入到公共文化管理领域,从而更好地发挥技术优势,达到以前无法想象的效果。在当前“互联网+”环境下,公共文化管理也应纳入互联网技术。“互联网+公共文化管理”的影响范围和技术体系符合未来公共文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曲青山:《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2009.
[2]鹿秀云:《论大数据时代网络用户的隐私保护》《新闻研究导刊》2015.
[3]尹韻公:《网络文化的全球视野与中国特色》2007.
[4]彭雪琴:《网络时代的文化管理问题》2011.
[5]周晓媛,王东树:《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安全问题分析》《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6.
[6]杨琴琴:《简述我国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2016.
[7]孙继红:《当前网络道德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对策》《人民论坛》2013.
[8]戴维·H·罗森布鲁姆:《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9]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2019.
[10]俞可平主编:《全球化:全球治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11]陈振明主编:《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12]马化腾:《互联网+》2015.
[13]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大数据时代》2013.
关键词:互联网;公共文化管理;大数据
1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管理产生的问题
1.1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的道德问题
从道德意识的角度看,网络使道德相对主义盛行。这个问题的原因是网络的虚拟性。没有中心、没有起点、没有终点,是网络最大最显著的特点。这与现实中传统的道德教育背道而驰,大大降低了道德的约束力。同时,网络新技术也带来了许多现行法律无法解决的问题。道德规范的标准很难界定。大多数网络犯罪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也是由于我国网络法律规定不完善造成的。由此可见,网络具有自由性强、发展迅速、影响广泛的特点。正是因为这些特点,网络文化才会对传统道德产生冲击。
1.2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的法律问题
网络时代公共文化领域最突出的法律问题就是对隐私的侵犯与保护的问题,其中尤以网络暴力问题最为突出。网络暴力作为互联网发展中出现的衍生品,是指网民在网络中的暴力行为,是现实社会中的暴力行为在网络中的延伸,有两种:其一,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其二,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1.3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
网络技术的发达一方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等特点,也给网络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因此在网络环境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1.4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的低俗化问题
网络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带给了我们海量的信息。这尽管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但它的方便、快捷、灵活等多种优点,拓展了我们的知识面,给予了我们敖游的空间。但是现在网络的发展好像不按照原来的轨道行驶了,逐步走向了低俗化:色情之风肆虐、暴力娱乐泛滥、网络文学作品粗鄙化等等。
1.5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的安全问题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对公民个人隐私信息进行窃取,如速递公司快件面单信息倒卖等信息泄露事件层出不穷,保险公司数十万的用户保单泄露、多家商业快捷酒店用户信息泄露;再者;网络谣言肆虐,各种不良网络推手在重大突发事件之后编造谣言等网络舆论日益猖獗等等。
2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普及文化观念教育
加强相关领域的观念教育价值观念在一定程度上能弥合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的分歧,大力宣扬讲仁爱、轻私利、崇礼制、守诚信、明事理的文化传统,有助于重塑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伦理道德规范,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从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应网络时代的思想观念体系。
2.2 加强道德建设
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领域的道德建设,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网络时代的文化道德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网络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精神动力、评价、引导、调控等功能,充分发挥网络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作用。对现实社会。道德和社会公众对网络社会道德的制约和激励作用。
积极建立网络环境下的文化道德规范,形成系统的规范体系,全面控制和引导网络的主要行为。目前,人们的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都与网络融为一体。网络已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众实施公共文化伦理规范的必要性十分突出。
2.3 改进文化管理制度
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涉及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各单位。互联网音像由国家广播电视部门管理,网络出版和电子出版物由国家新闻出版部门管理,网络广告由国家工商部门管理,互联网企业由国家文化部管理。这是由于我国现行行政体制的传统和互联网的特点造成的。建立这一制度有两种途径:一是按照建设大型文化部门的方式,对公共文化管理中的各项事务实行统一管理。第二,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共同讨论制度。在文化监督方面,要在地市建立综合执法队伍。通过网络新闻发布会、形势调查研讨会、网络宣传、网络舆论、网络简报等形式,加强自上而下的信息沟通和工作指导。
2.4 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目前,随着我国网络社会的发展,公共文化领域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是,公共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比较欠缺,缺乏相对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因此,要在公共文化领域保护知识产权,就必须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体系,通过不断加快我国侵权行为立法进程,维护网络公共文化领域的社会秩序,依法保护网络公共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逐步建立系统规范的法律保护体系。
总 结
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移动互联、新媒体、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突破,网络环境日新月异,公共文化管理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有更多的技术手段去探索和投入到公共文化管理领域,从而更好地发挥技术优势,达到以前无法想象的效果。在当前“互联网+”环境下,公共文化管理也应纳入互联网技术。“互联网+公共文化管理”的影响范围和技术体系符合未来公共文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曲青山:《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2009.
[2]鹿秀云:《论大数据时代网络用户的隐私保护》《新闻研究导刊》2015.
[3]尹韻公:《网络文化的全球视野与中国特色》2007.
[4]彭雪琴:《网络时代的文化管理问题》2011.
[5]周晓媛,王东树:《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安全问题分析》《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6.
[6]杨琴琴:《简述我国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2016.
[7]孙继红:《当前网络道德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对策》《人民论坛》2013.
[8]戴维·H·罗森布鲁姆:《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9]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2019.
[10]俞可平主编:《全球化:全球治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11]陈振明主编:《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12]马化腾:《互联网+》2015.
[13]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大数据时代》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