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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围绕着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前前后后,引起人们各种有关国有企业改制、资本市场运作乃至上市公司治理等方方面面的思考与讨论。其中最为令人关注的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国有股权转让、利益输送以及财务造假等问题。实际上,或许更应该将今世缘的企业改制分为不同的阶段来分析看待。
有限马甲
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国营高沟酒厂。1997年12月,由涟水县政府财政出资600万元,并由涟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涟水县商业贸易总公司和江苏省涟水制药厂作为出资人设立今世缘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一历史阶段,从法律角度来看,许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法律地位不明确、难以定性。一方面,它们已经不再是计划经济下的生产部门;另一方面,也难以以市场经济的标准去判断这类企业的存在状态和法律地位。
虽然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已历36载,但无论从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本身的建立、健全与完善,还是就企业自身是否在按照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角度看,任何人都不能轻易妄下结论,在这一变革过程中的企业改制是一个充分的、透明的、公平的制度变迁过程。
今世缘脱下国营企业的马甲换上有限公司的外衣,看似完成了企业形态的市场化、公司化转型,但实际上也仅仅限于名称或者名义上的变化。从企业资产归属角度而言,今世缘仍是国有资产,并未触及公司财产权利归属的真正变动;从企业经营运作角度而言,也难以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这一阶段(即从国营企业转变为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今世缘至少不存在显性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魔幻股改
今世缘被指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源于2005年前后的国企改制。据媒体报道,2005年今世缘酒业有限公司进行国企改制。改制后,今世缘酒业成为股份制国有控股公司,其中国资持股90%,股东分别为两家全资国有企业;其余10%股权则由今世缘的高管层所持有。
按照常理,一家企业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涉及企业形态、内部治理结构的变更,更涉及企业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的变化,并且上述一切都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实体和程序条件。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对今世缘有限公司进行客观真实的资产评估,以明确改制后的今世缘酒业的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以及相应的公司治理安排。
然而,一个个具有魔幻色彩的奇迹发生了。根据改制方案,涟水县财政局委托北方亚事对今世缘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情况进行了评估,确认截至2004年5月31日今世缘有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9,912.85万元,调整后的账面值为5,424.87万元,评估值为8,661.72万元,评估增值3,236.84万元,增值率59.67%。换言之,今世缘有限公司应当在8,661.72万元净资产评估值的基础上,进行资产剥离和费用扣减后的净额作为改制时公司的价值,并据此实施增资。
然而,到2005年3月具体实施改制时,涟水县财政局又委托江苏华证对今世缘有限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出具报告,确认今世缘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3月8日的账面净资产为3,100.79万元。再后来,经过一系列的资产剥离和费用扣减,净资产竟然变为-25.39万元。
对于今世缘企业净资产严重缩水的现象,今世缘招股书的说法为:“由于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限,直接将根据经审计调整后的净资产账面值-25.39万元确认为改制后企业价值,并据此实施增资,未能准确反映当时今世缘有限公司的净资产真实价值状况。”
更为令人惊奇的是,今世缘有限公司就是在这一负资产的审计结果上,经过增资和股权划转,变成了管理层持股10%(出资200万元)的国有控股企业。虽然在2010年3月,涟水县财政局为推动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将5年前的改制评估结果调整为:截至2005年3月,今世缘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47.86万元。但明眼人依然不难看出这其中的奥妙:真实的企业净资产被隐去,在负资产基础上的增资和股权划转也就成为了简单的数字游戏,而公司法中所强调的真实出资原则在这一反反复复的数字调整过程中变得孱弱无力,在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甚至实际操作的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几乎毫无监督机制可言。至此,今世缘的“原罪”开始显现。
转让“奇遇”
从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今世缘的“奇遇”并未就此打住。虽无法再继续企业净资产评估的游戏,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又成为今世缘新宠。
据新闻媒体报道,2007年至2010年,经过两次国有股权转让和一次增资,今世缘股权结构变为国资持股82%,9名管理层持股18%。在冲刺IPO之前,又经过数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变为国资持股51%,9名管理层持股20%,中层管理人员持股8%,其他5位战略投资者持股21%。虽然法律并未禁止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但作为国有控股公司的今世缘的国有股权转让,却处处显露出不同一般的特殊之处。
例如2007年,国有股东向管理层股东转让10%国有股股权时,并未经过第三方资产评估,亦未进场交易,且仅以面值转让,不能不令人怀疑其中是否涉嫌国有资产的私相授受。另据今世缘上市预披露显示,早在2007年5月今世缘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权转让之前的一年前,即2006年6月,9名管理层就完成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项,并且在“涟水政府批准”、而非公司法律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下,按照20%的持股比例分红。表面上,今世缘9名管理层是以400万元的价格(2005年出资200万元,第一次股权转让价款200万元)获得今世缘20%的股权,然而,其真实出资是否存在?是否合理、正当则令人怀疑。
为此,2010年10月,涟水政府对今世缘两次国有股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两项:一是以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管理层向国有股东返还资金3040.17万元(含利息);二是2005年至2010年年初,管理层股东以10%股权获取20%的分红,多分的4357.82万元(含利息)还给国有股东。上述整改措施说明,从2007年至2010年年初,至少有7397.99万元的国有资产被今世缘管理层股东不当占用。即使不构成刑法上的非法侵占,也至少属于民事上的不当得利乃至侵权行为。而这一切都在地方政府的整改措施中免除了法律上的责任。
如今,今世缘作为3年来唯一成功上市的白酒企业已经开始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浮沉。或许用不了几天,对于今世缘酒业可能涉嫌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公司财务造假等问题将会被人们渐渐淡忘。同时,可能被人们忘掉的是,对于以今世缘为典型事例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公平正义问题的忽略。如果上述问题都真实存在,那么谁才是这类现象的真正受害者?是谁的权益遭到了侵害?而他们为什么在近十余年里保持沉默或者无法主张自己的权益?为什么仅是特定经营层能够成为一次次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最大利益获得者?企业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基本前提又是什么?而其激励机制的法定限制条件又该有哪些?
在今世缘们一次次经历奇遇的时候,人们不禁要问今世奇遇到底是结孽缘还是良缘?
有限马甲
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国营高沟酒厂。1997年12月,由涟水县政府财政出资600万元,并由涟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涟水县商业贸易总公司和江苏省涟水制药厂作为出资人设立今世缘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一历史阶段,从法律角度来看,许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法律地位不明确、难以定性。一方面,它们已经不再是计划经济下的生产部门;另一方面,也难以以市场经济的标准去判断这类企业的存在状态和法律地位。
虽然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已历36载,但无论从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本身的建立、健全与完善,还是就企业自身是否在按照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角度看,任何人都不能轻易妄下结论,在这一变革过程中的企业改制是一个充分的、透明的、公平的制度变迁过程。
今世缘脱下国营企业的马甲换上有限公司的外衣,看似完成了企业形态的市场化、公司化转型,但实际上也仅仅限于名称或者名义上的变化。从企业资产归属角度而言,今世缘仍是国有资产,并未触及公司财产权利归属的真正变动;从企业经营运作角度而言,也难以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这一阶段(即从国营企业转变为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今世缘至少不存在显性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魔幻股改
今世缘被指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源于2005年前后的国企改制。据媒体报道,2005年今世缘酒业有限公司进行国企改制。改制后,今世缘酒业成为股份制国有控股公司,其中国资持股90%,股东分别为两家全资国有企业;其余10%股权则由今世缘的高管层所持有。
按照常理,一家企业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涉及企业形态、内部治理结构的变更,更涉及企业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的变化,并且上述一切都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实体和程序条件。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对今世缘有限公司进行客观真实的资产评估,以明确改制后的今世缘酒业的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以及相应的公司治理安排。
然而,一个个具有魔幻色彩的奇迹发生了。根据改制方案,涟水县财政局委托北方亚事对今世缘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情况进行了评估,确认截至2004年5月31日今世缘有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9,912.85万元,调整后的账面值为5,424.87万元,评估值为8,661.72万元,评估增值3,236.84万元,增值率59.67%。换言之,今世缘有限公司应当在8,661.72万元净资产评估值的基础上,进行资产剥离和费用扣减后的净额作为改制时公司的价值,并据此实施增资。
然而,到2005年3月具体实施改制时,涟水县财政局又委托江苏华证对今世缘有限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出具报告,确认今世缘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3月8日的账面净资产为3,100.79万元。再后来,经过一系列的资产剥离和费用扣减,净资产竟然变为-25.39万元。
对于今世缘企业净资产严重缩水的现象,今世缘招股书的说法为:“由于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限,直接将根据经审计调整后的净资产账面值-25.39万元确认为改制后企业价值,并据此实施增资,未能准确反映当时今世缘有限公司的净资产真实价值状况。”
更为令人惊奇的是,今世缘有限公司就是在这一负资产的审计结果上,经过增资和股权划转,变成了管理层持股10%(出资200万元)的国有控股企业。虽然在2010年3月,涟水县财政局为推动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将5年前的改制评估结果调整为:截至2005年3月,今世缘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47.86万元。但明眼人依然不难看出这其中的奥妙:真实的企业净资产被隐去,在负资产基础上的增资和股权划转也就成为了简单的数字游戏,而公司法中所强调的真实出资原则在这一反反复复的数字调整过程中变得孱弱无力,在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甚至实际操作的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几乎毫无监督机制可言。至此,今世缘的“原罪”开始显现。
转让“奇遇”
从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今世缘的“奇遇”并未就此打住。虽无法再继续企业净资产评估的游戏,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又成为今世缘新宠。
据新闻媒体报道,2007年至2010年,经过两次国有股权转让和一次增资,今世缘股权结构变为国资持股82%,9名管理层持股18%。在冲刺IPO之前,又经过数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变为国资持股51%,9名管理层持股20%,中层管理人员持股8%,其他5位战略投资者持股21%。虽然法律并未禁止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但作为国有控股公司的今世缘的国有股权转让,却处处显露出不同一般的特殊之处。
例如2007年,国有股东向管理层股东转让10%国有股股权时,并未经过第三方资产评估,亦未进场交易,且仅以面值转让,不能不令人怀疑其中是否涉嫌国有资产的私相授受。另据今世缘上市预披露显示,早在2007年5月今世缘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权转让之前的一年前,即2006年6月,9名管理层就完成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项,并且在“涟水政府批准”、而非公司法律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下,按照20%的持股比例分红。表面上,今世缘9名管理层是以400万元的价格(2005年出资200万元,第一次股权转让价款200万元)获得今世缘20%的股权,然而,其真实出资是否存在?是否合理、正当则令人怀疑。
为此,2010年10月,涟水政府对今世缘两次国有股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两项:一是以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管理层向国有股东返还资金3040.17万元(含利息);二是2005年至2010年年初,管理层股东以10%股权获取20%的分红,多分的4357.82万元(含利息)还给国有股东。上述整改措施说明,从2007年至2010年年初,至少有7397.99万元的国有资产被今世缘管理层股东不当占用。即使不构成刑法上的非法侵占,也至少属于民事上的不当得利乃至侵权行为。而这一切都在地方政府的整改措施中免除了法律上的责任。
如今,今世缘作为3年来唯一成功上市的白酒企业已经开始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浮沉。或许用不了几天,对于今世缘酒业可能涉嫌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公司财务造假等问题将会被人们渐渐淡忘。同时,可能被人们忘掉的是,对于以今世缘为典型事例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公平正义问题的忽略。如果上述问题都真实存在,那么谁才是这类现象的真正受害者?是谁的权益遭到了侵害?而他们为什么在近十余年里保持沉默或者无法主张自己的权益?为什么仅是特定经营层能够成为一次次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最大利益获得者?企业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基本前提又是什么?而其激励机制的法定限制条件又该有哪些?
在今世缘们一次次经历奇遇的时候,人们不禁要问今世奇遇到底是结孽缘还是良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