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西方教会系基督教所属的天主教、东正教、新教三大教派.西方教会在近代中国通商口岸购置地产的法律依据是<南京条约>、<黄埔条约>和<天津条约>等,在内地置产的依据是中法1860年<北京条约>(中文本)、1865年柏尔德密协议与1895年教会内地置产协议.其中<北京条约>中的教会置产内容乃是当时担任翻译的法国传教士擅自增添的,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清政府就教会置产问题与法国进行过多次交涉.各教会在华置产的规模和数量相差悬殊,方式及用途迥异,对近代中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