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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驱动生态优先为推动防沙治沙健康发展,宁夏实施政策驱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坚持实行“谁造林谁所有、谁开发谁受益、允许继承转让”的政策长期不变,推行草原承包到户;进一步将拍卖、租赁、承包以及无偿划拨宜林沙荒地治理开发的使用年限放宽到30~50年,流动半流动沙地延长到70年,并且允许继承、转让和抵押;同时,在税收、信贷、贴息等方面实行优惠扶持政策,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治沙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