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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产业投资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都可以简称为产业基金,它们都可以起到促进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成长的作用,但是,两者的概念和运作仍然存在差异:工业投资基金一般由投资机构设立,一般针对于一些具有高增长潜力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的非上市公司,以及参与公司的管理和管理,投资企业到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长;工业发展基金一般由中央部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等政府部门和科技部创新基金共同设立。除此之外,许多地方政府也创造了许多类型的工业发展基金。与工业投资基金不同的是,产业发展基金主要以无偿或利润分享的形式投资于企业,从而反映了政府的工业投资方向。
关键词:产业基金;运作;发展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正面临制度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培育新的经济实力,还需要再生相对薄弱的经济实力。因此,非常需要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对于产业投资基金和行业来说至关重要。产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应运而生。它们不仅是一种新的投资模式,也是一种促进企业发展和中国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创新。
一、产业基金的分类
(一)产业背景型产业基金
产业背景型产业基金的推动者通常是某一领域的大公司。这些公司具有较大的工业规模,更加地熟悉行业内的法律。这类公司通常拥有强大的产业基础,强大的筹资能力和严谨的投资管理团队。与一般金融投资基金相比,有不同的地方。不会由于风险偏好去影响投资阶段,这种产业基金不会设定投资公司的投资阶段,更多地关注行业内自身产业的战略布局。
(二)机构背景型产业基金
这些机构在设计行业资金时通常会考虑自己的资源和潜在的合作伙伴这类基金的主要目标是政府资源。通常与当地的政府保持着比较好的关系,因此,这类基金除了容易得到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寻求中央财政资源的支持外,还容易得到当地政府资金的支持,这类基金良好的政府资源也容易帮助机构带动起其他的社会资金,其所创立的基金多具有地域特点,通常都是当地政府看好的、极力发展的产业。
(三)政府背景型产业基金
为了促进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政府提出了“新兴产业风险投资计划”,旨在通过中央财政基金直接投资新兴创业企业,从而发展壮大。这类产业基金的投资者,包括中央政府基金,地方政府基金和各种社会基金,一般都包括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银行和保险基金等,通过大规模的工业基金来改善私有化企业部门。
二、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
(一)管理的方式
对于指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地方政府一般设立指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使该机构能够负责指导基金的决策和管理,但代理级别一般不直接参与指导基金的运作。在不同地区,指导基金的管理模式也有很大差异:一些地区建立一些指导性基金管理机构或由公司制度建立允许自我管理,部分地区由相关机构委托指导基金管理。此外,一些指导基金决策机构通常投标或指定国内商业银行作为指导基金的基金托管银行,使银行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如保管和结算。
(二)投资的方式
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指导基金本身不能直接参与和从事风险投资业务。目前,我国的引导基金主要有股权参与,后续投资和风险补贴等运作模式。股权参与:这是我们国家指导基金最重要的运作模式。该运作模式是指引导基金要求风险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该运营模式的主要投资和支持对象是新风险投资公司。这种运作模式可以通过启动风险投资基金来指导初始投资中的私人资本投资,从而在扩大政府资金方面发挥作用;后续投资:这种经营方式是指风险投资企业选择投资小企业的初步创新,引导基金和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在正常情况下,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在完成投资后一年内或选择投资项目后申请后续投资。风险补贴:这种经营方式是指在创业初期为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补贴和补贴的指导基金。风险补贴主要用于弥补风险初期的投资损失。
(三)退出的方式
根据政策的相关要求,引导基金可以通过减持上市,股权转让和企业回购等多种方式实现退出。在我国的退出方式中,目前有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引导基金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社会投资者或在风险投资公司存续期间公开转让。原投资者在相同条件下的购买权有限;二是指导基金到期后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的清算和退出。引導基金投资的退出,应当根据引导基金的运作要求和公共财政的原则确定最终的退出方式和退出价格。在通常的情况下,引导基金的参股时间为5到10年。
三、结束语
产业基金作为我们国家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逐渐地开始走上上坡路。它作为一种新经济环境下的新型金融制度,不仅可以促进我们国家产业的升级和发展,还可以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可以推动行业的进步,甚至还可以解决我国国企改造中的关键问题,对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我们国家产业基金的历史和发展时间较短,从而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各式各样的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所以我们政府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应对其不断的学习、探索和研究,从而加强我们国家产业基金运作和管理的规范性,促进我们国家各个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1]刘昕.产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的模式选择[J].财经问题研究,2018 (04):41.
[2]覃家琦,曹渝.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机制的现状分析[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 (10):22-25.
关键词:产业基金;运作;发展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正面临制度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培育新的经济实力,还需要再生相对薄弱的经济实力。因此,非常需要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对于产业投资基金和行业来说至关重要。产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应运而生。它们不仅是一种新的投资模式,也是一种促进企业发展和中国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创新。
一、产业基金的分类
(一)产业背景型产业基金
产业背景型产业基金的推动者通常是某一领域的大公司。这些公司具有较大的工业规模,更加地熟悉行业内的法律。这类公司通常拥有强大的产业基础,强大的筹资能力和严谨的投资管理团队。与一般金融投资基金相比,有不同的地方。不会由于风险偏好去影响投资阶段,这种产业基金不会设定投资公司的投资阶段,更多地关注行业内自身产业的战略布局。
(二)机构背景型产业基金
这些机构在设计行业资金时通常会考虑自己的资源和潜在的合作伙伴这类基金的主要目标是政府资源。通常与当地的政府保持着比较好的关系,因此,这类基金除了容易得到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寻求中央财政资源的支持外,还容易得到当地政府资金的支持,这类基金良好的政府资源也容易帮助机构带动起其他的社会资金,其所创立的基金多具有地域特点,通常都是当地政府看好的、极力发展的产业。
(三)政府背景型产业基金
为了促进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政府提出了“新兴产业风险投资计划”,旨在通过中央财政基金直接投资新兴创业企业,从而发展壮大。这类产业基金的投资者,包括中央政府基金,地方政府基金和各种社会基金,一般都包括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银行和保险基金等,通过大规模的工业基金来改善私有化企业部门。
二、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
(一)管理的方式
对于指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地方政府一般设立指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使该机构能够负责指导基金的决策和管理,但代理级别一般不直接参与指导基金的运作。在不同地区,指导基金的管理模式也有很大差异:一些地区建立一些指导性基金管理机构或由公司制度建立允许自我管理,部分地区由相关机构委托指导基金管理。此外,一些指导基金决策机构通常投标或指定国内商业银行作为指导基金的基金托管银行,使银行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如保管和结算。
(二)投资的方式
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指导基金本身不能直接参与和从事风险投资业务。目前,我国的引导基金主要有股权参与,后续投资和风险补贴等运作模式。股权参与:这是我们国家指导基金最重要的运作模式。该运作模式是指引导基金要求风险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该运营模式的主要投资和支持对象是新风险投资公司。这种运作模式可以通过启动风险投资基金来指导初始投资中的私人资本投资,从而在扩大政府资金方面发挥作用;后续投资:这种经营方式是指风险投资企业选择投资小企业的初步创新,引导基金和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在正常情况下,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在完成投资后一年内或选择投资项目后申请后续投资。风险补贴:这种经营方式是指在创业初期为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补贴和补贴的指导基金。风险补贴主要用于弥补风险初期的投资损失。
(三)退出的方式
根据政策的相关要求,引导基金可以通过减持上市,股权转让和企业回购等多种方式实现退出。在我国的退出方式中,目前有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引导基金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社会投资者或在风险投资公司存续期间公开转让。原投资者在相同条件下的购买权有限;二是指导基金到期后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的清算和退出。引導基金投资的退出,应当根据引导基金的运作要求和公共财政的原则确定最终的退出方式和退出价格。在通常的情况下,引导基金的参股时间为5到10年。
三、结束语
产业基金作为我们国家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逐渐地开始走上上坡路。它作为一种新经济环境下的新型金融制度,不仅可以促进我们国家产业的升级和发展,还可以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可以推动行业的进步,甚至还可以解决我国国企改造中的关键问题,对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我们国家产业基金的历史和发展时间较短,从而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各式各样的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所以我们政府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应对其不断的学习、探索和研究,从而加强我们国家产业基金运作和管理的规范性,促进我们国家各个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1]刘昕.产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的模式选择[J].财经问题研究,2018 (04):41.
[2]覃家琦,曹渝.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机制的现状分析[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 (10):22-25.